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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卖方的视角看,国内信用证可以为其提供的融资产品包括贴现、议付、福费廷及打包贷款,其中福费廷分为直接福费廷和转卖福费廷。这些业务经过多年发展早已为人熟知,这里不再进行详细讨论。下面我们对国内信用证卖方融资领域出现的一些新模式进行详细探究,这些新模式源于银行从自身需求出发,结合客户需求所做的产品创新,包括收益权转让、买方付息福费廷、代理式福费廷,具体分析如下。
      ◆产品一:收益权转让
      在银行针对买方融资创造的新产品中,收益权转让发展得较为成熟,而且实现了广泛应用。收益权转让是按照国内信用证福费廷的原理,对国内信用证项下的债权进行结构化包装,衍生出的一种与同业业务相关的交易模式。
      收益权转让的基本模式是由券商发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一家银行无追索权地受让金融资产的收益权,同时委托另一家银行负责做好资产托管、文件审核与保管等工作。这里的金融资产指的是国内信用证项下的应收账款,涵盖了票据或其他金融资产。信用证到期后,由开证银行将相关款项转入券商在托管行开设的账户,用于偿还前期在该资产管理计划中投入的资金。
      收益权转让涉及的金融资产收益权转出行、券商及托管行要签署三方收益权转让协议。一般来说,买断行(即上述金融资产收益权转出行)为节约资金会针对单笔业务制定资产管理计划,在券商的资金到位后再为受益人办理福费廷。需要注意的是,银行无追

3.5.4 针对卖方的融资产品[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