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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奥斯本的宣传政策[1/2页]

美漫世界的名侦探 漠然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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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政策,便是要增强与纽约各大军工科技企业的合作,整改警局体制,成立专门应对超能力罪犯的特别行动组,增强警方的战斗力,以确保保卫纽约安全的职能重回警察手里。
      第三条政策,重新推动此前呼声很高、后来经历了搁置的超级英雄注册法案。
      所有英雄必须向公众曝光自己的身份,并在政府注册。没有政府批准,不得擅自出动作战。而且,在政府需要他们时,也必须遵照命令行事。
      这第二第三条,在何南看来必须放在一起谈。
      第二条本身倒是没什么,何南也觉得应该让警察更强些才对。否则一遇上超级罪犯就可能无力对抗,到时候还是要超级英雄来擦屁股——可他们往往不能及时到场。
      最好就是警察能解决或至少牵制大部分超能力罪犯,将损失降到最低。并且,让地狱厨房这种无法地带重回警方监管下,不要再跟个人间地狱一样。
      ……可问题在于,目前的纽约警界太腐败了。
      他们和黑道、邪恶组织勾结,根本不会专心对抗每起犯罪。
      警察的荣誉感越来越稀薄,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开始只将其视为一个寻常工作,甚至想起得到警徽时慷慨激昂发表的一系列宣誓在如今想起时充满了讽刺和笑点。
      如果诺曼·奥斯本能肃清警界乱象,那这第二条提案必然是伟光正的。甚至他在任期间除了这个什么都没干,也能算个好市长。
      ……可惜奥斯本这人,也只有表面上是个好人了。许多英雄都知道他是个什么混账。
      这家伙当了纽约市长,只会开始暗中经营自己的犯罪帝国,黑白通吃。
      至于有正义感的警察?那种人只会碍事,不需要的。
      他上任后只会大换血,将获得强大武装的警方变成自己的私人军队,打击他看不惯的“破坏秩序者”——比如蜘蛛侠。
      这就是为什么第三条政策被何南认为是和第二条联系紧密的原因了。
      二是三的前置。没有强大的警力保护,他无法确保自己能够镇压反对者。
      超级英雄注册法案,是两年前一位议员提出的。
      当时发生了一系列影响蒙面英雄形象的事件,其中一些真真假假无法辨明。
      通过对民意的诱导,人们开始对不受政府管控、身份不明的超级英雄越发恐惧。
      好在,后来发生了八大帮派火并的灾难,以及和DC宇宙融合导致的一系列巨大混乱。
      只有在这种第三方能带来更大威胁的时候,人们才开始重新依赖英雄,导致提案被搁置至今。
      如今奥斯本又想重新推动法案,就是为了限制超级英雄们的活动,并掌握他们的身份,阻止他们肆意妄为。
      甚至,还可以逼他们按照法案排除异己。
      何南在网上看到,天眼系政府——即为DC世界的政府,似乎对这个法案也很感兴趣。
      他们也想把超级英雄控制在自己手下。
      这些人的想法并不稀奇。
      否则他们也不会让阿曼达·沃勒成立自杀小队了。
      诺曼·奥斯本的第四条政策,是要推动纽约的全民“超级医保”。
      所谓的“超级”一词,是指他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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