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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完成全部作品三分之二以上内容之后,网站依旧没有主动提出版权开发的作品了,作者本人这个时候可以拿着版权自己出去卖,卖了之后只要和网站二八分成就可以了,作者可以拿到那个澳部分。
      如果在这个协定的范围内网站主动开了价要买版权的话可以直接不用和作者进行分成,全部钱都归作者所有的然而这件事情是怎么没错啊可是就相当于是以叶氏互娱其他子公司的名义和你叶氏阅读旗下的作品交易行这最后能给作者多少钱啊基本上就是网站得算聊。
      因此看上去对作者挺有利的,但是这些作者如果仔细看的话,应该还是会有不少人不同意这个方案的。
      而且在原本老吴他们拟出的方案当中,条款里规定了协议是一年一签订的没有规定一年作品的字数水平要求。
      但是这叶坤现在折中改动之后。变成了一年到期之后如果作家本人没有提出书面申请,将会直接自动续约一年。并且每年也有规定的字数要求,一个月至少要更新三万,当然了,对于这些大神作家来,日更一万都不是事,别是一个月的三万的字数了!
      有这个条款的目的就是促使这些大神作家不靠着老书挣钱的让他们愿意写新的书出来。
      除此之外,眼下摆在众饶面前的问题,就是如何处理这个新方案的带来的新问题了啊!当然了,此时皱眉头的两边人都是。

第571章 叶坤提案[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