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里也没地方买套子……顾凯歌的牙齿都在不自觉地发抖。
“彭越自|杀了,两周前跳的苏州河,捞上来人都泡发了。”
闻狄拿过书桌上的烟灰缸,掸了掸烟灰,没打算把他从地上捞起来,继续自顾自地说道,“他家里人不肯来认,说太丢脸了,没他这样的儿子。据说早几年他爸妈就因为他的性向闹离婚了。去年他爸再婚,小老婆肚子里又有了,压根不管这个大儿子。”
难怪彭越总不回家,家里人也不着急,居然是这样的原因。
“他的骨灰我给寄放在西宝兴路殡仪馆,准备冬至下葬。墓地我也没买,我想着还是听听你的意见吧。”
顾凯歌仰天看着房梁,嘴唇蠕动,说不出话。
“至于他有没有染上那病,其实我也不知道。我给他整理遗物的时候,没发现检测的单据和病历卡。倒是有一份遗书,是点名要给你的……你起来看行么?我都说了他有没有那病还不知道呢。”
顾凯歌深吸了两口气,艰难地撑着胳膊从地上一点点地挪起来,踩着发飘的脚步来到书桌边,上面放着一个牛皮纸的信封,信封上一行隽丽的小字,确实是彭越的笔迹。
这个人骨架小小,眉眼小小,写出来的字也是小小的,带着江南的烟雨之气。顾凯歌是不懂书法的,他听刚才那些来求字的村民说,闻老师的字大开大合,有金石刀枪之气,是北人之风。
他们两个虽然都是学艺术的,长得也秀气,性格却是截然不同,从字上看也不同。
打开信封,只看了两行,顾凯歌便泪如雨下。
“他说,等他死后,不要埋在上海。那里没有亲人,父母与他已经是全然的陌生人。上海冬天阴冷潮湿,地下更冷,他怕。”
“他说,把他的骨灰带到四明山来,洒在这一片丹山赤水里。他虽然不曾来过这里,但是日日作画,感觉自己的灵魂所归之处应该是那画卷的所在。等到被烧成骨灰,就将这副骸骨寄托于山水之中。”
“他说他得奖的奖金和所有财产都捐给母校,虽然不多,但也聊表心意。”
一封信读完,两人都是无语凝噎。
“一步踏错步步错,再回首已百年身。”
闻狄叹了口气,起身拍了拍顾凯歌的肩膀,“跟我回趟上海吧,下次来,带回他的骨灰。”
第二日顾凯歌就跟着闻狄的车回到上海,直奔皮肤病性病防治所。
经过了一个礼拜的忐忑等待后,化验报告出来,结果是阴性。
闻老板在酒吧里摆了酒为他庆祝,宁小北带着范侠也来参加,他们之前不知道彭老师的死讯,听完也是唏嘘不已。
“今后有什么打算?还是去宁波教书么?”
宁小北看着顾凯歌一杯一杯地灌自己。
他几天前去了一趟彭越的母校捐款,彭越的老师还记得那个有些神经质的学生,从报上知道他得奖的消息后还为他高兴了许久,没想到年纪轻轻的居然就没了。
学艺术的人都比较感性,老师哭了很久。哭完后老师让他们稍等一下,然后走进一间教室,把他当年的作业给倒腾了出来——一只绿色仿定窑的瓷罐子,送给顾凯歌他们做个纪念。
原来彭老师不止会画画,在雕塑和陶器制作方面也有研究。
那么一个有才华的人走上那样的道路,谁也不会想到。
那瓷罐子现在就被凯哥抱在怀里,用油皮纸封了口,里面乘着彭老师的骨灰。凯哥自己喝一杯,就往地上奠一杯。
闻老板说凯哥这样子,比他们学艺术的还要狂放,难怪入了小彭的眼睛,小彭可不是容易追上手的,顾老师是他的第一个男人。
“我不走了,我留在家乡陪他。小彭怕冷,怕寂寞,他在四明山没有亲人,只有我一个。”
顾凯歌说着,紧紧地将罐子楼在怀里,亲了亲。神态癫狂。
范侠眼圈一红。
“我爸妈年纪也大了,家里的茶园需要打理。我打算租下山脚下几栋没人住的房子,改建成民宿,再去考个导游证……以后你们来山里玩,就住我的民宿吧。”
“行呀,现在大城市里的人吃饱了撑着,最喜欢去体验什么农家乐了。看到走地鸡都能让他们乐呵的跟什么似得。我老爸他们的朋友春天的时候去了莫干山,回来的时候后备箱里都是土鸡蛋,干笋,茶叶什么的。你们四明山的风景不比莫干山差,完全可以搞旅游开发呀。”
宁小北觉得这个主意很是不错,要是一开始没生意,他还能让丁哲阳的爸妈想办法去照顾一下,先想办法把口碑给做起来呗。
“一半遥峰雨,三条古井烟。金庭如有路,应到左神天。”(注释1)
酒喝到下半场,凯哥已经彻底地醉了,他抱着那罐子,一首一首地给彭老师念着有关四明山的诗词,从陆龟蒙的,到张咏的,孟郊的,皮日休的。宁小北也是今天才知道,这四明山居然被历朝历代那么多人歌颂过。
宁小北觉得,如果可能的话,他希望这罐子里应该有两个人的骨灰,一半是彭老师的,一半是他自己的。
————
又是一年芳草绿,村口的桃花灼灼地开了。
三四条小黄狗在田间嬉戏,看到来人,纷纷围了上来。顾凯歌一边打着手机,一边往村里走。
“是,啊呀,老同学,不是我搭架子,这个月所有的房间都被租出去了。都是从上海、绍兴城里来的客人,自驾游的那种。不要说周末了,平时普通的日子也都被租光了。真是不好意思,不好意思了。”
他仍穿着当年在附中教书时候常穿的西服,不过脚下却不伦不类地蹬着一双旅游鞋——没办法,每天山上山下地跑,穿皮鞋遭不住啊。
“喂?啊,小北啊,你周末要带你爸爸和叔叔来玩?欢迎欢迎啊。什么啊,你们当然是住在我家啊,我能让你们出钱么?恩,你们说好时间,我去镇上接你们啊。”
放下电话,顾凯歌站在桥上向远方眺望着,老君石那边的道观今天似乎在做道场,阵阵仙乐随着流水飘了过来。
他又低头看桥底,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总觉得这石板上的斑斑红痕比往年要来的更深些,像是潇湘妃子洒泪在斑竹之上,又像是彭越用点点笔触,沾了旧年枫叶的红色,皴染在石板上面。
他想彭越那样的人,在这山里餐风饮露,又天天听道家圣乐,应该也已经成仙了吧。他化成了这丹山赤水中的精灵,一年四季用画笔为这片美景添上各种色彩。他穿过翠竹林,踏过溪流,飞过鸣鹰洞,也和吕洞宾一样,成为了此地的神仙。
“对不起,请问这里是顾家村么?”
一个清丽的声音从身后响起,顾凯歌缓缓转过身子。
四月的阳光下,一个丰神俊逸的少年郎背着画夹,站在桥的另外一段,对着顾凯歌浅浅地笑着。
“我是从上海美院来的学生,是来这里写生的。我在大岚镇的长途车站听说这里有民宿可以出租,请问民宿在哪里呀?”
少年非常腼腆,笑容羞涩。
桥下的凌凌波光反射在他青春的脸颊上,右边眼睛下方的一颗小小泪痣,让顾凯歌不由得晃了神。
“就在前面……我带你去吧,民宿是我开的。”
他上前一步,又退后了半步,怕是惊扰到了他似得。
道观那边的管弦暂停,耳边只有山涧的鸟鸣声和桥底下潺潺的水流声。
“真的?太好了。老板,请问还有房间么?我听说临近五一这边生意很好,山下宾馆都住满了。”
“有,有……有房间,正好还剩一间。”
两人一前一后地走着,少年的眼里满是欣喜。
“老板,其实我是来完成毕业作业的,可能要住很久……我能留在这里勤工俭学一段时间么?我不要工资,你包我住宿就行了。我吃的很少很少的,我保证。”
少年举手发誓,顾凯歌愣愣地点了点头。
“老板,你人真好啊。”
这是一个开朗明媚的少年,他在芳菲四月的某一天,走进了四明山大岚镇的顾家村。
第 116 章 似是故人来[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