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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2 章 我的苏州小官人 十一[1/2页]

梦回90年代帮我老爸赶情敌 雁过寒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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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春梅活了六十多岁,突然想明白了,她生的这对兄妹就是天上的魔星降世。
      她喜欢听苏州评弹,广播里这段时间在说《封神演义》,苏妲己祸乱朝歌,把个大好的商汤天下弄得民不聊生。
      说苏妲己妖孽,其实也不对,她是被千年的狐狸精附了体,那狐狸借了她的身子,利用了她的美色去勾引那商朝大王。但说是狐狸精作祟也不对,因为狐狸精是奉了女娲娘娘的命令,要给大王吃点苦头。
      女娲娘娘自然是不会有错的,那么有错的是谁呢?
      谁都没错,说到底这就是天意了。
      中国人把一切说不通的道理归结为“天意”,不得不说这是一种莫大的智慧,不然学着西方人钻牛角尖,人就抑郁了,痛苦了,歇斯底里了。
      沈春梅本来也打算抑郁一把的,但是她善于在劳动中听评弹,善于在评弹中找真理,于是就得到了自我解脱——是的,她的这两个漂亮孩子不是“童子命”,是“魔王命”,他们都是借着她的肚皮,借着老赵家的精血托生的没错,但是生下来,长大之后就和她没有什么关系了。
      她过去一直觉得老头子没福气,没亲眼见到儿子回城上班,没亲眼看到女儿结婚生孩子。走的太早,没有享受到天伦之乐太不划算了。
      如今她一点点地回味过来了,她那个拨了一辈子算盘的老头子精得很哩。他肯定是老早就算好了儿女都是债,多看一眼多心烦一天,于是在大儿子回上海之前先走一步了,把这整个烂摊子全部交到了她的手上,让她来体味体味这“人间况味”。
      本以为女儿生了孩子后,就会收收心,和那个黑皮姑爷好好过日子。眼看着他们为了开录像厅去找门面房,联系工程队,装修,是有点要做出一番事业的味道了,沈春梅觉着自己也要帮衬一把,就在大孙子六个月的时候,把他们兄妹两个召回家——
      是的“召”回家,先不说她那女儿嫁出去不在家住就算了,这儿子居然也整天不着家了。
      要知道为了给他准备未来的婚房,老太太把原来二楼的书房整个都拆了,请了木匠师傅上门做了几套现在上海年轻人结婚最流行的家具,什么美式大床,玻璃橱柜和四开门的吊橱,反正一切都换成了新的,结果人家赵景闻压根不领情,居然搬出去住了。
      沈春梅问儿子住在哪儿?答曰住在宾馆。
      当下把沈春梅怔住了,宾馆不是外地人来上海才住的么?你一个本地人,有家不回你住哪里去干吗?不要花钱么?赶紧退房回家。
      赵景闻拍了拍他身侧的黑色小皮包和腰间的小黑盒子,说姆妈退不了了,我这和沪生在那租了一个长包房开公司呢。白天办公,晚上睡觉,回家住才浪费了。
      “什么?侬单位那么好的工作不做了?在外面学人家投机倒把?”
      沈春梅惊呆了。
      “姆妈,什么叫做‘投机倒把,就是做生意。”
      赵景闻腰间那个黑色的小盒子不停地叫着,听起来又不像是蟋蟀,也不像是男人们养在怀里的“金铃子”,叫的沈春梅心烦。
      赵景闻拿起那黑色小黑子看了一眼,说他要回个电话,就跑到弄堂口的杂货店去了。他边走边说,所以说还是住在宾馆里方便,随时可以打电话,家里早晚也应该装一台,才能跟上新时代。
      后来赵家成为了长乐坊里第一家装私人电话机的人家,不过那也是迈入九十年代时候的事情了,还要再过几年。
      “那是什么东西?”
      “BP机,我哥托人从香港带回来的,就那个玩意儿要一千多块呢。我敢说全上海到现在都不超过一百个,只有大老板在带着。”
      赵景丽理了理她新烫好的大|波浪,一脸兴奋,“妈,一会儿侬帮帮我忙,让我阿哥把他那个BP机借我带回去玩几天,我求他好久都不答应。”
      “我就晓得公鸡母鸡三黄鸡,现在居然还有还BP鸡……我看你们两个真的是要了我的老命了。你哥哥什么时候开始做生意的?那个沪生不是在街道厂里工作么?他……他不会把皮鞋厂的工作给辞了吧?”
      最后一条才是最让沈春梅担心的。
      在这个年代的人看来,一份国企大厂的工作,就意味着一生的保障,那不但是安身立命的根本,还是一个“组织”。组织可以负责员工的“生、老、病、死”,没有了“组织”,那就是无主孤魂啊。
      沈春梅不是不知道这些年也有胆子大的年轻人陆陆续续开始下海经商。但是那些事情在她眼里,就是学老上海的跑街先生,牙行掮客乃至包打听而已。沈春梅一生没有进过工厂,前几十年都在裁缝店给人做衣裳,连个劳保都没有,看病都要自己掏钱。她最羡慕的就是有组织有劳保的人,结果现在儿子居然走回她和她爹的老路子去了?
      “姆妈瞎操什么心,我哥那么精明哪里会轻易辞职?反正他当业务员也不用天天坐在厂子里,每个月按时按量把上头派下来的销售任务做完不就行了?剩下的时间么,就做自家的业务呀。”
      赵景丽吃着饼干,眨了眨大眼睛。
      “你的眼睛怎么了?”
      沈春梅看着她女儿的眼睛觉得好像哪里有些不对头。
      “哦,我去纹了眼线了,好看伐?是不是眼睛都大了一圈呀?”
      终于被人看出了不同,赵景丽十分得意——这钱没白花。
      “侬眼睛已经够大了,现在勾了一圈黑边,像只波斯猫,弹眼落睛吓死人。”
      “就是要这个效果。”
      “对了,小侠呢?你怎么一个人来的,孩子谁照顾?”
      沈春梅可不指望那姑爷领孩子,他能把自己领好就不错了。
      “他爸妈管着呢,自己的孙子自己不管么?范侠又不跟我姓。”
      赵景丽振振有词。
      和赵景闻想的一样,做完月子后,赵景丽的无穷精力又恢复了。
      把孩子往公婆家里一扔,该吃吃该喝喝该玩玩,半点不耽误。过去做姑娘的时候,还有沈春梅管着,如今她结婚生了孩子,居然连个能够管束她的人都没有了——公公婆婆?哈哈,他们连自己的儿子都管不了,还想管儿媳妇?
      用她的话说,“我的‘人生任务都已经完成了呀?,现在我要开始享受人生啦。”
      好嘛,什么收心做娘,根本就是“魔王出世”了。
      沈春梅现在看到这个女儿就头疼。
      “还是说侬大哥吧,他开的什么公司,做的什么业务?”
      这年头虽然已经没有“投机倒把罪”了,但是开公司怎么着都像是有点资产阶级倾向啊,沈春梅作为从那个时代过来的人,还是心有余悸的。
      “哦,还是倒买倒卖皮鞋呀。就是把他们厂子里的业务分出来一部分做咯,不但最后钞票落在自己的袋袋里,就连跑业务的车费和应酬费,还能去厂里报销呢。我哥太聪明啦。”
      赵景丽说得轻巧,把沈春梅说得一口气差点没提上来——这不就是薅社会主义的羊毛么?才几个月而已,儿子就走到这条路上了?
      “姆妈侬都不懂,谁还愿意吃大锅饭啊。工厂里现在但凡能想办法找到路子的,都出去赚钱了。我们厂子还有女工到国外去的呢。”
      她顿了顿,故作神秘地说道,“他们北方人如今有句话‘外国有个加拿大,中国有个大家拿,我阿哥虽然拿了一点车马费,说到底现在还是帮厂里赚钱的,不亏心。”
      赵景丽接着笑她妈妈老思想,“阿拉宁波人,天生就是做生意的材料。我哥哥更是脑瓜一流,公司才开了两个月,就已经开始盈利了,刨掉租宾馆的钱,还有些成本,上个月净赚了一千块。姆妈,我现在就等着跟我阿哥吃香的喝辣的了。”
      “唔……”
      沈春梅一肚子的话在听到“一千块”之后就全部熄火了,她家这三层小楼估计都卖不到一千,最多七八百。儿子一个月能赚一栋楼,她还能说什么呢?
      就是不知道赵景闻小时候这个“三七二十四”的脑子怎么去了一趟云南就突然变得如此灵巧了,难道云南的水米格外养脑子?
      “姆妈,有什么事情快点说。我晚上要陪客人吃饭,人家都打电话来催了。”
      赵景闻回复完电话“蹬蹬蹬”跑上楼。
      “哎,我是管不住你们了。这个,拿去吧。”
      沈春梅叹息了一声,弯腰从桌子底下抽出一个篮子——就是赵景闻上回去宁家送红蛋的那个篮子。
      篮子里摆了一个平平无奇的深棕色酱缸,小口,阔肚子。这玩意他们兄妹两个不知道从小到大看到多少回了,不就是放在厨房案板下面的臭面苋缸子么。
      沈春梅是做臭面苋的一把好手,长乐坊里除了他们家,也有两家宁波人和绍兴人,都喜欢吃这一口,但是他们做得都没有沈春梅的好吃,所以她姆妈经常做好了之后分给邻居们享用。
      “姆妈,我晚上出去吃饭,这个就不用拿了。”
      现在赵景闻对这玩意儿有心理阴影,一想到它就想到宁建国。
      自打上回被宁建国赶出家门后,他们这两个人就彻底“断情绝义”了。宁建国不理他,他也不搭理宁建国,难得回厂子里开员工大会,参加职工活动,他们两个就干脆“对面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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