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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7 章 我的苏州小官人 六[2/2页]

梦回90年代帮我老爸赶情敌 雁过寒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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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进厂第一年就被评为先进职工,第二年就代表厂子里的青年职工去参加市里技能大比武,还拿了头名呢。
      赵景闻眼珠子一转,看着站在他身边的这几个人,除了两个妹子,剩下的都是些歪瓜裂枣,不是瘦的跟鸡崽子一样,就是肥得喘气都困难,再不然就是年纪太小的,看着跟童工似得可怜见。
      就比如他身边的这个,好像是姓孙吧……人姓孙,长得也跟猢狲一样,今年才刚初中毕业,还是个孩子呢——开模具修模具都是要吃力气的,他这样的怎么成?只有自己这样浑身都是肌肉,有把子力气的爷们才干得了这个活。
      想到这里,赵景闻挺了挺前胸,瞪着一双亮晶晶的大眼睛,用无比期待的眼神望着走到他面前的宁建国。
      “好了,你们各自选人吧。”
      人事大姐大手一挥。
      选我,选我,建国选我……
      赵景闻见着宁建国对他微微一笑,开心得差点笑出声来了。
      等建国做了他师傅,那他们岂不是可以朝夕相处了?
      他一定做个孝顺徒弟,每天在师傅上班前就给他倒好茶,中午给师傅打饭,师傅说什么他就做什么,让他往东他绝不往西。
      自从那天挨了眼前这个帅小伙的一拳之后,赵景闻满心满眼全部都是这个宁建国了。就连晚上做梦,那从绿水中窜出来的美少年的脸,都变成了宁建国的脸。梦里的宁建国一身皮肤白皙得发光,从他身上滑下来的那不是水珠,那是牛奶珠子……
      是的,他承认,他对宁建国“一见钟情”了。
      迷醉地看着对方俊朗的侧脸,只见他伸手一指……指向了赵景闻隔壁的那个“童工”。
      “好,小孙出来,以后他就是侬的师傅了。叫‘宁师傅。”
      小猢狲一样的男孩子惊喜地上前一步,规规矩矩地鞠了一个躬,叫了一声“师傅好”。
      “嗯,走吧,带侬去熟悉熟悉环境。”
      宁建国朝诚惶诚恐的小孙点了点下巴,转过头对着赵景闻摆了摆手,大步朝着车间走了回去。
      赵景闻顿时感觉自己被全世界抛弃了。
      他不要我?
      他居然不要我要那个孙猴子?岂有此理!
      “我不是不要侬,是业务科的主任早就跟我们打好招呼了,让我们把侬让给他。人家说了,侬是天生跑业务,做销售的材料,是‘重点培养对象。”
      礼拜五晚饭时间,宁建国来到“小沧浪”帮忙打下手,他一边切着菜,一边对自说自话跑到后厨来的赵景闻解释道。
      那天到最后,所有的人都被挑走了,连人事大姐都走了。小广场上只剩下赵景闻一个人孤单单地站着,明明是六月里的天气,心里却是拔凉拔凉的。
      长那么大,第一次被人如此忽视。
      他在广场上足足站了有一个小时,差不多都要到了中午开饭时间,终于有个穿西装的爷叔把他拣了回去,跟他说以后他就是业务组的业务员了,他是他的师傅,姓陈。
      陈师傅很满意他站在楼下那么长时间还能表现的不骄不躁。他说做业务就是要这样,要有耐心,皮也要厚。赵景闻果然是他看中的人,通过了考验。
      不过他也说了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现在很多公司企业单位的采购员都是女人。他看中赵景闻也主要是看中了他的脸,他这样的面孔放到车间里简直太可惜了,当年他已经错过了一个宁建国,现在绝对不能错过他了,哈哈……
      陈师傅???锣滤盗艘欢眩?刮仕?岵换岷染疲?岵换岢檠蹋?跃拔呕卮鸬眯牟辉谘伞???男囊丫?榱耍
      宁建国不要他,他不要他……
      赵景闻心里反反复复就这么一句话。
      “好了,喏,双菇面加大排,请侬吃。对不起??,我不应该不要侬的,好了伐?”
      趁着饭店的高峰时间还没有到,宁建国给他煮了一碗面条,盖在上面的浇头几乎都要比面条都要多了。
      “侬今天第一天上班,我也没有什么好送的,请侬吃碗面条,祝侬以后顺顺利利,长长久久。”
      坐在赵景闻的对面,带着白色厨师帽的宁建国笑着说道。
      宁建国是独生子,家里没有兄弟姊妹,赵景闻比他小一岁,他就把他当做了自家弟弟了。这个弟弟很漂亮,就是脾气有点骄纵。
      不过无妨,好看的人都是有点小脾气的……嗯,比如他姆妈简清霞女士,到现在还三五|不时和百货公司里的上级拍桌子呢。
      那些领导拿她姆妈一点办法都没有,谁让一模一样的钢笔,偏偏她姆妈卖出去的就是比别人多呢。
      而且不是他夸海口,全中国的钢笔,不管是现在产的,还是老古董货色,只要他姆妈瞄一眼就知道是哪个年代,哪个厂出品的,外国货也是一样。就这份洞若观火的眼力,就足够简女士傲气一辈子啦。
      “啊?我上班侬就送一碗面条,建国,太小气了吧?”
      赵景闻说着,酸哒哒地摸了摸自己的嘴角——意思很清楚啦,连带上次揍我的赔礼,几碗粥,几碗面条哪里够呀?
      “好了好了,大少爷,看。”
      宁建国说着,把一只长条形的丝绒盒子推到他面前。
      赵景闻面条也顾不上吃了,迫不及待地打开盒子——
      “金笔!是金笔!”
      这是一只灰色金属外壳的钢笔,虽然壳子看起来平平无奇,不过在拨开笔帽后,只看了笔尖一眼,赵景闻就认出了这是一支价格不菲的金笔,笔头是14K金的。
      “太贵重了,我不能要……”
      虽然很喜欢,但是赵景闻还是把笔帽盖好,放进盒子推了回去。
      要说赵家也不是没有值钱的文具,他老爸以前给人做账用的两支钢笔都是解放前的英国舶来品,他从小也不把它们当回事情。
      但是现在一直金笔要什么价格,小一百块总归要的吧。他学徒工一个月的薪水才十八块钱……不行不行,太珍贵了。
      “没事,侬晓得的吧,我姆妈是中华百货公司的售货员,她们买东西有内部员工价。”
      宁建国一边说着,重新把钢笔拿了出来。
      他站起身,走到赵景闻身边,轻轻地把钢笔插|进了他衬衫的口袋里,然后拍了拍他的前胸。
      “这东西能用一辈子,这么算来也就不贵了。希望你以后用这支笔多签几个单子,为我们鞋厂广开销路,那我也可以跟着有好处啦。”
      他开玩笑地说着,一双大眼睛闪闪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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