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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的热酒,一碟子小菜,坐下就开始喝了起来。
      虽然前世是一个孤女,早就学会了照顾自己,学会习惯孤孤单单一个人,却不再恋世,也不太怕死。但这一世,因为有了爹,有了哥们儿,还有了余姐这样的朋友,所以心里有了好多牵挂和温暖,所以更加眷恋这个世间,不敢去犯险,要是我可以妥协一点点,不要那么挑剔,是不是也能有一个温暖的怀抱,不要象现在这样,象个惊吓过度的小白兔一样,躲在角落里喘息呢。
      我晃着酒杯里的酒,心里突然涌出一种奇怪的念头,要是,有一个男人,能给我安全感,给我一个舒服的家,让我不要为五斗米奔波,不要担心他会变心,不要担心他会嫌弃我手笨,根本不会女红,是不是就够了,举案齐眉,也是一种人生活法,总比一个人终老好吧。反正除了某个人,我再也找不到我爱的人了,他早已把我淡忘了。所以,凭管我愿意不愿意,姐们儿这意,可能一直都难平了。
      今天喝多了,脑海里浮现的是那封信上最后的一句话:万般钟情,只等待姑娘的裁决。这么美的情话,可惜,为什么不是由那个人说给我听的呢,所以,老天爷一切的东西,都给你标好了代价,没有两全的,想听好听的情话,可以,说给你听的那个男人不是你爱的那个人。想好好过安生的余生,可以,但余生陪你的人,也不可以是你爱的那个人。
      。。。。。。。
      只有早上才会有的那一缕柔媚的阳光照在我脸上时,我还正迷糊着,就看小珍给我递了一杯热茶,对我说:姑娘,你昨晚自己为什么跑去喝酒了,回来进院子的时候还一直笑嘻嘻的。
      我捂着头疼的脑袋,我昨晚是喝了一点,可是我喝酒以后从来只是睡觉,不会耍酒疯的。难道我真说了什么丢人的话。
      小珍捂着嘴笑:小姐,你回来就一直手握着一个大棍子,还说,还是都公子最好。说完就趴在床上,我要拿走你的棍子,你还不松手,一晚上都抱着棍子睡着的。
      好吧,喝了一点点酒,自己还能大着脸评论一个刚认识不久的男人,这脸皮也没谁了,还好没有其他人听到,不然真是丢死人了,难道我昨天遇到一个小混混就吓得转性了,说真的,就都少初那文绉绉的,那小身板,平时只会做生意,真遇到坏人,别说保护我,怕还得我保护他呢,真要论有安全感,当然是和我哥们朱天宇或是某个人那样的,才真的能让女子有安全感吧。
      我还很困,全身都不舒服,头也疼的厉害,喝完茶水,还是想再睡一会儿,就听门外面有人在大声喊我,也不知道是哪一个讨厌鬼,我捂上耳朵,想假装听不见,想接着睡,小珍跑进来和我说是周王殿下。
      我勉强支愣起我困乏干涩的眼皮,往窗外一望,果真是那人的马车停在我家门口,朱天宇还在轿帘窗那里冲着我大喊:“董深兰,赶紧出来,我有事找你。”
      呸,鬼才信他能有什么好事找我,自从上次生日家宴这家伙骗过我以后,我出门都绕着他家十里以外行动,钱根叔来了两次请我上门,我都没去。这次这大骗子居然敢找上门行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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