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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浅笑一时不明白沈之枫的话:“什么叫……去陪酒?是我理解的那个意思吗?”
      其实沈之枫的话说的已经足够委婉了,所谓的陪酒,其实相比来说,更像是去“赚钱”。
      简而言之,姜柔并不是第一次去陪这群富二代们喝酒玩乐,沈之枫撞见的,不过是她无数次在纸醉金迷的北城会所出入的其中一次罢了。
      与她同出同入的,有和她一样的同龄人,有在校大学生,亦有步入社会多年的成年人,这些人有一个共同点:有钱或有势。
      说实话,林浅还是很佩服这群小孩子。毕竟她当年17岁的时候,脑子里只想着怎么才能瞒着父母痛痛快快的玩,做梦考哪所名校大学。而这群活在书中的17岁的孩子,算是真的把“谁的青春不疯狂”表达得淋漓尽致。
      原本林浅以为书里的女主行为是最像一个正常的高中生的,谁知现在最后一个正常人也没了。
      原著的剧情里,光是女二作的妖,单拎出来就能写一本《反派作死实录》,男二面对女主时的深情人设不倒,更是顶奢首饰当小礼品随手赠送,更别说男主为了追女主表白包下一个摩天轮,买下一家书店的挥金如土。
      说到底还是钱太多,闲的。
      或许是作者想象力有限,为了体现青春校园文的甜宠恋爱,只好选择了最有效的方式——砸钱。
      这种手法虽然有效,但是若要细细品味起来,也是玛丽苏一般的天雷滚滚。毕竟这种剧情在小说里以文字的形式呈现看着十分带感,但是真要放到现实生活中,真的是无法忍受。
      林浅想象了一下,如果要让她看着顾谨在全班一起春游的时候,包下一个摩天轮,让全班同学见证他向姜柔表白,又或者是他哥买下了全球仅售三十件的顶级珠宝首饰送给姜柔当生日礼物……不用林浅亲眼目睹这一场景,想想都要心梗。
      太尬了。
      “”有钱也不是这么花的呀……年轻人谈恋爱就好好谈嘛。拿吉他唱歌告白多浪漫,或者买朵玫瑰花写封情书不好吗?
      关于周诚与姜柔的纠葛,沈之枫告诉林浅,其实他们两个并不算得上认识。
      刘家那个小儿子刘浩,才是北城会所这一闹剧的导火索。
      沈之枫查到的消息是,刘浩当初是带着几个朋友一起去的会所,当时陪他们的除了姜柔还有几个女孩。
      姜柔毕竟是女主,在这几个人里长得最出挑。刘浩不在a城一中上学,所以也不认识她,一眼便相中了容貌姣好的姜柔,整场活动下来都是姜柔陪着。
      最让一切震惊的并不是这个,而是接下来刘浩竟然带着姜柔去了酒店!具体发生了什么,沈之枫没有细说,但林浅毕竟是个成年人,多多少少也猜到了一些。
      这……也可以?林浅吃惊。
      清纯可爱的小白花女主的初次不应该是在主角们都上了大学后才修成正果的吗?
      人家还没到十八岁吧?这种剧情真的合理吗?
      总而言之,两个人在酒店度过了一个很那个的夜晚。第二天早上,也不知道姜柔怎么想的,她并没有叫醒刘浩,而是拿走了他钱包里全部现金,还有一张卡,然后打车离开了会所。
      刘浩虽然挺不正经

第53章 起因[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