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夏死了,但是她死不瞑目。
作为拥有闪亮光环的女主,她不但没有珍惜,还一次次作死,生生把he活成了be。
她十八岁的时候在自己的生日宴上遇到墨琛,对他见色起意……哦不对,一见钟情。
之后穷追猛打了三个月,总算是把人追到了手。
在一起之后,墨琛表现得十足的绅士,凡事都遵循她的想法,每次约会吃什么玩什么都按照她的喜好安排的妥妥当当。
上下车帮忙开门,走路帮忙拎包,各种大小节日礼物一样没落下过。
就连第一次牵手,第一次接吻,他也是恭敬有礼的询问她,可不可以。
洛夏每时每刻都觉得,自己捡到了这世上最好的宝贝。
谁敢和她抢,她一定使出浑身解数和那个人拼命。
就这样过了两年,到了她二十岁那年,洛夏毫不犹豫地拉着墨琛领了证。
她终于松了一口气,这个男人,以后这辈子就和她绑在一起了。
可是这个男人结婚前的绅士,在结婚后暴露了本性了,控制欲越来越强。
你敢想象,三百多平的大平层,只住了他们两个人吗?
连厨师他都不要!
做饭打扫卫生洗衣服整理房间,全都自己亲自来。
结婚前他会送她各种各样漂亮的衣服,结果结婚后,在外面就再也不许她穿漂亮的小裙裙了。
不对,甚至都不让她去外面了!
不但每天的衣服、鞋子要亲自动手替她穿上。
就连吃饭,睡觉,上厕所,甚至是走路,都要由他抱着完成。
每当她提出抗议,他就会用那双炙热深邃的黑眸表现的十分受伤,眼眶微红的问她:“夫妻不是一体的吗?宝宝这么快就厌恶我了吗?果然,史密斯医生说得对,没有哪个妻子能忍受一个脑子有病的丈夫……”。
每当这个时候,她的心就软的一塌糊涂的。
他这么做都是因为爱她啊,她的阿琛有病,她怎么能和一个病人计较呢?
于是乎每次,虽然先生气的是她,但最后每次低头哄人的,也是她。
经常是把他哄开心了之后,再睁眼就是第二天了,揉着酸痛的腰,发誓下次绝对不再对他心软,周而复始。
直到有一天,她发现在她十八岁开始追求他之前,他就惦记上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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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对他一见钟情[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