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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六章 大有问题的律令[2/2页]

奋斗在五代末 有点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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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  看着赵匡胤如梦初醒的样子,魏仁浦善意地提醒道:“不要慌,喝口茶,这只是我的猜测罢了,且圣上又不是傻子,如今天下未定,圣上怎会抑武?顶多是敲打一番罢了。但在一统天下后,圣上必会逐步开始抑武,此事太过遥远,可暂且放下,在眼下,范质极有可能借韩伦一案大做文章,你我需早作防备。”
      赵匡胤照着提醒,喝了口茶,将心中一团乱麻般的思绪理清后,开口问道:“那你觉得,范质会如何做文章?”
      魏仁浦突然加重语气:“律令,范质极有可能重编律令!”
      这又涉及到了赵匡胤的知识盲区,他挠了挠头:“重编律令?这个影响很大么?”
      “当然很大,当今勋贵为何敢胡作非为?”
      魏仁浦自问自答:“正是因为律令不够完善,无法惩治这些胡作非为的勋贵。”
      “有这等事?”赵匡胤满脑瓜子问号,他对浩如烟海的律令可谓是一窍不通。
      此时的律令可不是一本法典那般简单。
      自唐末以来,各皇帝颁布的,用以补充律法的敕令,都囊括在当今的律令体系内,多达千条。
      魏仁浦好为人师,但也不着急详细解释,先是问道:“当朝官员,可用官身抵罪,这你总知道吧?”
      赵匡胤点了点头:“这我知道,凡是八品以上官员,皆可以官身抵罪。”
      王子犯法庶民同罪,这说法在此时压根就不存在。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才是当今社会的真实写照。
      在此时,官员犯法,会由朝廷组织司法方面的官员进行审议,再由朝廷根据审议结果做判决。
      而官员在接受审议时,依照律令,会享有各种减免刑罚的特权。
      犯罪的官员,只要他有从八品以上官身,或是立过战功,皆可以官身或是功绩来减免刑罚。
      死刑减为流放,流放减为杖刑,官阶高点的官员,甚至在犯有死罪的情况下都可享有无罪释放的特权。
      洛阳十阿父为何敢肆意妄为、无视国法?
      一方面他们身份尊崇,且互相勾结,朝廷不敢妄动。
      另一方面,他们皆有官职在身,就算被下狱审理,按照此时律法,也绝对罪不至死。
      这种畸形的律令体系,正是五代各政权为了笼络武将,而不断妥协的结果。
      “问题就出在这个官身抵罪。”
      魏仁浦轻轻抚了抚唇上齐整的短须:“若以我朝通行律法断罪,普通百姓杀一人就要抵命,但韩伦在洛阳血债累累,以官身抵罪仍可逃得一死。”
      杀一人是死罪,杀十人也是死罪。
      但以官身抵罪时,杀十人者也可免除死罪,这便是当今律令最大的问题。
      魏仁浦冷哼道:“多亏了圣上将我调到政事堂,这些日子,我多番调查范质,发觉他与知杂御史张??,以及大理寺卿剧可久往来密切,而且他最近开始频繁借阅前几朝的敕令,我猜他是要借韩伦一案,整顿现行律令。”

第一百一十六章 大有问题的律令[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