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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4章 没有灵魂的肉[1/2页]

霍先生的律政娇妻 葛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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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晚,孟云西没觉得自己做的不对。
      舒明朗迟早是他的人,甚至晚了好几年。
      他就算睡了她,也是要把她当老婆的睡,她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他明白她,就是怕被自己玩了,当情人,她的套路其实跟她那位母亲一样,都是不见兔子不撒鹰的主儿。
      他一直说过要娶她,可她就是不信,非要自己拿到大权后跟她领证才能献身。
      他其实也不是不能跟她领证,就是有点生气,感觉被她牵着鼻子走了这么多年,想要扳回一城。
      可现在,她竟然看上了个小保镖,开始他还以为是她故意拿来刺激他,可现在越来越觉得不像。
      自信如花孔雀一般的男人终于有了危机感,要坏菜!
      孟云西不顾后颈疼,收拾东西往苏城去。
      马德,他得把他的骨头给叼回到窝里,要不就跟别人啃了。
      他知道舒明朗在苏城,具体的位置却不知道。
      让人查了后,说是叫榴花村的地方。
      名字挺美,想来地方也不错,否则剧组也不会去取景。
      他没找司机,直接自己开着银色跑车,去了苏城的乡下。
      他对路不熟悉,开的导航,里面那女人瞎指挥,差点让他把车子开河里。
      好容易开到一个村口,车子进不去。
      他把车子找地儿停下,准备进去找人问问。
      走了两步,他觉得热,就把身上的大衣脱下来,搭在手臂上。
      这地方真不错,虽然没看到石榴花,但现在成片的油菜花,金黄的跟油画一样,特别漂亮。
      远远的,他看到一个姑娘在浇菜,就走上前去想要问问。
      “请问一下,这里有没有——-”
      那姑娘听到男人的说话声,不由得抬起头来,可在看到他的脸后手一抖,勺子里的粪水泼在了男人的裤腿儿上。
      “你这个人,你有病……林殊,怎么是你?”
      林殊面色惨白,她到底是造了什么孽,在这里都能遇到他?
      等等,他刚好好像在问什么,难道他是来追自己的?
      尼玛,她没自作多情的以为他追自己是因为不舍得自己,估计就是后悔给她那么多钱,她就觉得不靠谱,当初说完事后给她一百万,现在给了500万还有一套房子,他哪里会那么好心?
      这个人渣,太可怕了,她想要逃。
      看着她要哭出来的样子,本来已经火儿窜到了头顶的孟云西愣是给压了下来,他厌恶的看着自己的裤腿,“什么也别说了,先给我弄弄这个。”
      “哎,二少我错了。”
      论认错,林殊可是小能手,她赶紧把男人带进了自己住的屋子里。
      那是用竹子围起的院墙,里面种着好多花,房屋虽然不大,可收拾的却很干净。
      “你住在这里?”
      她没顾上回答他,打开衣柜找出一条运动裤,然后弯腰就去解他的腰带。
      这女人刚才还在给青菜淋粪水,按理说该臭烘烘的,可他竟然闻到了一股子淡淡的香气。
      他是不是疯了,竟然对这女人……
      一把推开他,他捂着腰带说:“你这女人,怎么一点都不矜持?”
      林殊也愣住了,对呀,她真不矜持,这男人跟她已经没什么关系了。
      她想给自己一巴掌,都是这些年给他奴役的,让她都成了习惯。
      见她讪讪的,他又觉得自己好像太冷酷了,怎么说在她这样的女孩心里大概早有了“一日夫妻百日恩”的念头,她跟了自己三年,早就把自己当成了她的男人,伺候自己的男人她也是习惯。
      “咳咳,我现在跟你分手了,请你自重。”
      我自重你全家!林殊在心里MMP,这个男人特麽的不要脸,给你多少钱能不来纠缠我呀。
      “那你自己先脱下来换上这条裤子,我一会儿进来拿。”
      “嗯。”他冷淡的点头,一副神圣不可侵犯的样子。
      一出门,林殊一脚就跺在了地上。
      她把地当成那个狗男人,一脚一脚剁的痛快。
      狗男人,恶心扒拉的,去死去死。
      “林殊,你在外面闹什么,你们这房子要塌了。”
      林殊吓得心头一紧,她忙说:“我,我在刨土,种花呢。”
      “那你轻点儿,吵死了。”
      说着,他把裤子脱下来,嫌弃的扔在了地上。
      裤子是林殊的运动裤,她长的不矮,有168,这裤子也宽宽松松的,款式也是男女都适宜的那种。
      还算好吧,看到这裤子是某运动大牌的,他才勉为其难的穿上。
      孟云西也不胖,他身高183,体重只有68公斤,可毕竟是男人,林殊穿着宽松的裤子到他身上就紧绷,长度更是短了一截,露出一截脚腕。
      孟云西也不是没穿过紧身裤,那都是中二少年时候的事儿了,可现在他又体会了一把,看着裤子中间的紧绷,他不由得把衣服往下拽了拽。
      站起来,明明是什么样儿都给那女人看过,可现在这样,他有点不好意思出去了。
      林殊蹲在地上画圈圈有一会儿了,那男人还没磨叽完,她都以为他可能当场去世了。
      不过很快否定了这么恶毒的想法,好歹还给了她五百万,咒人家死有点不厚道。
      “咳咳。”
      那人终于出声儿,林殊忙站起来,可因为太急,她眼前一黑,差点晕了过去。
      还好孟云西扶住了她,大手在她腰间,习惯性的摩挲了两下。
      林殊开始还么觉得什么,可等他的手换了个位置的时候,她才如梦初醒。
      一把推开了她,她红着脸结结巴巴的说:“我,我去洗衣服。”
      孟云西这个刚才还喊着要自重的男人,竟然有些不舍,他捻动手指,喉结上下滚动着。
      林殊拿了他的裤子放在盆子里,蹲在院子里的水龙头那儿搓洗。
      她知道这男人屁事儿多,往盆子里倒了半包洗衣服,一盆子都是雪白的泡泡,手一碰泡沫就飞起来,在阳光下五彩缤纷,好漂亮。
      只是可惜了,这盆子里面——有屎!!
      “你们这里没卖衣服的吗?凑合着买一条给我,这裤子我不要了。”
      听到他的声音,林殊差点一头栽在盆子里,“没卖的,这个地方住的人都很好。这一块的人都搬社区住了,这里只剩下几户人家,人不多。”
      “那……你随便吧,动作快点。”
      他也没法子,总不能穿着一条女人的裤子到处走吧,看看天,都接近中午了,等下午去找舒明朗,还来得及。
      林殊很快就把裤子给洗好了,用衣架给挂到了晾衣杆上。
      她一回头,发现男人已经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她背后。
      她吓得一动都不敢动,“那个,裤子我洗的很干净。”
      他冷冷的点头,“嗯,我饿了。”
      他说这个,林殊忽然想起了很久以前的事。
      那个时候他们刚到非洲,他天天出去忙,却吃不惯当地的食物。
      每天,他都饿着肚子,回家去吃完饭。
      那个时候也没多少好吃的,林殊一周去一次大城市的超市,买够一个周的米面油,可是蔬菜这些哪怕是有冰箱,在这样炎热的地方都不好保存。
      她尽量的买根茎类蔬菜,绿叶蔬菜刚买回来就赶紧吃掉,吃不掉的她用开水焯过,冻在冰箱里。
      这样,他晚上回来的晚了,她给他下面的时候可以在火腿和鸡蛋中给放上一点青菜。
      就在她的巧手下,他竟然始终能保持着体重没有剧瘦,而跟他一起过去的孙助理一个月就瘦了10斤、
      这完全是他没想到的,本来带她去只是为了解决生理需要,毕竟他还没那么重口,对着黑妞提不起兴趣。可误打误撞的,他其实是带了个生活助理。
      大概也因为这样,她能在他身边两年多,一回国后,他就不需要她了,她被分手。
      怎么竟然还有点伤感的味道,她是有哥斯莫尔德综合症吗?
      能摆脱那个变态是最好的,如果他现在不再在自己身边出现,就完美了!
      “愣着干嘛?你这没吃的吗?”
      “有,我去煮饭。”
      看着她的背影,孟云西不由得轻嗤,“土妞就是土妞,跟在自己身边的时候还好,现在一离开就打回了原型,还穿什么中式的土布衣,真是——好挺好看的。”
      林殊一直都很喜欢乡下的生活,这两年在国外,她是靠国内一个美食博主支撑下去的,那位博主也喜欢穿复古的衣物,做美食品味生活。
      她没什么大志向,手头有点钱,余生就想买几套房子收租,再开个小店,卖点什么咖啡点心,已经很满意了。
      去厨房,她煮上了一锅米饭,又去外面拔青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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