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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斯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竟然在女生寝室门口和赵雪偶遇了,而今天的李斯穿了一身这个年代非常潮流的白衬衫、牛仔裤,再加上昨天刚把头发简单的处理下,所以此时的李斯真的帅极了。
      尤其在阳光的照射下,李斯头发里的淡淡的金黄色,更是一瞬间让李斯多了不少神秘的感觉。
      “李斯,你怎么找到这儿了啊?我们正要出门找你去呢。”赵雪看到了李斯,满脸都是开心的笑容道。
      虽然赵雪和李斯相识的场面多少有些不善人意,但也正是那种有些相爱相杀的局面,让赵雪对李斯的感觉一下子提升了不少,再加上随后几次俩人的约会,此时的赵雪已经把李斯当做很好的朋友了。
      而这种感觉用一个词来形容,也许就是:恋爱未满。
      如果说赵雪一直留在盘龙,而李斯在有点儿出息的话,可能用不了多久俩人也就在一起了。
      但是当赵雪来到了盛京后,她开始意识到外面世界的丰富,并且准备留在盛京,甚至是首都的时候,赵雪也就渐渐的把和李斯的这段感情给淡忘了。
      或者说,在赵雪的心里,李斯终究只是一个很好交往的朋友,但是作为恋人多少有些不合格的。
      而对于现在的赵雪来说,虽然他对朱旭的感觉也就是比一般的男生好一些。
      但如果非要让赵雪在郭旭和李斯之间选一个的话,那么赵雪会毫不犹豫的选择郭旭。
      因为在这个年代的女孩心中,选一个上进、有才华,而且知冷知热的男人,远远要比选一个自己喜欢的男人要靠谱的多。
      这也就是为什么,很多高中情侣,在高中时代俩人恨不得天天腻在一起,结果上了大学就各奔东西的原因。
      这并不是因为女方或者是男方厌倦了对方,而是因为彼此的眼界都不一样了。
      但即使如此,当赵雪再次见到李斯的时候,她还是非常的高兴。
      “我来的有点儿早,我合计先逛一逛,没想到在这儿看到你了。”李斯看到赵雪心里也很高兴,说话的时候眼神中甚至只有赵雪的存在。
      “哎,帅哥,你眼里只有赵雪,你没看到我啊?”丁倩这时候笑吟吟的主动朝着李斯打着招呼。
      李斯刚才还真就没注意到丁倩,所以这丫头这么一说,李斯多少有点儿尴尬。
      “不好意思啊,我叫李斯,我是赵雪的老乡。”李斯这时候赶忙说道。
      李斯本来长得就帅,虽然这个年代奶油小生不像后世那么吃香,甚至对于一些没啥出息的帅哥,大家还习惯用“绣花枕头”这个词来形容。
      但是一般的女孩对于像李斯这种帅掉渣的男生,基本上都没有啥免疫力。
      再加上丁倩还是那种花痴型的女孩,所以当她看到李斯一脸灿烂的朝她打招呼的时候,阅人无数的丁倩,这会儿竟然脸红了。
      赵雪这时候看到丁倩

第215章[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