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雨歌对李斯的印象算是越来越坏,而今天李斯见到谢雨新时那副花痴的德行,更是让她觉得李斯这人粗鄙极了。
而李斯背着吉他的模样,在李雨歌的眼中更是可以用哗众取宠来形容。
“雨歌,你别把人瞧得那么扁,万一人家真有两下子呢?”大花这时候撇了撇嘴,随即说道。
“不可能的!他别说唱的多好了,就是能把这歌完整的弹下来,那我就认输了。”李雨歌这时候斩钉截铁的说道。
“这样,如果他今天要是表现不错,那你就主动约他吃顿饭,怎么样,这个赌约不苛刻吧?”大花这时候眼珠子一转,倒是有了坏主意。
“行,我答应你!不过你把心放肚子里吧,我不会输的。”李雨歌虽然觉得这个赌约有点儿坑,但想了想还是点头同意了。
可就在李雨歌和大花聊着天,李雨歌也准备着一会儿以第一的身份去和谢雨新同台演唱的时候,这会儿校园歌手大赛也算是进入了尾声,而和李雨歌想的一样,剩下的那几个选手都是来凑数的,甚至其中还有一个竟然不会拿话筒,弄得台下笑声一片。
也正是这个时候,舞台上突然有人搬了一个凳子上来,随后李斯也在主持人的介绍下背着吉他走上了舞台。
此时的李斯虽然已经有几个月没弹吉他了,而在寝室里他弹了一遍《第三天》的曲子,李斯多少觉得有点儿生疏,但他却还是想要试一试。
虽然今天的学生不少,整个操场上也能有个几百个学生,但李斯毕竟是参加过市春晚的选手,而像这样的比赛,李斯以前也没少参加,所以这会儿的他倒是一点儿也不紧张,反倒是有了些期待。
整场晚会下来,除了几个清唱的,剩下的歌手都是放录音带,其中还有几个是伴着原唱跟着唱的,而像李斯这种背着吉他自弹自唱的也算是头一份了。
只不过当李斯走到舞台上的时候,台下却没有几个认识他的,不过随后也就有人认出来了,这人好像是大混子毛大闽的兄弟,这段时间俩人天天在食堂喝酒,据说前几天在人工湖的那场大战,这小子也全程参加了。
再加上这会儿大猪、擂管以及他们的那些小弟在旁边添油加醋,这会儿不少人都知道台上的这个人有个外号叫“二哥”。
“这小子怎么跑上去了啊!他还会弹吉他?”这会儿坐在大猪旁边的毛大闽,一边擦着眼睛、一边有些蒙蔽的自言自语道。
“大哥,二哥成不成啊!他拿的那玩意是吉他不啊?”大猪这时候也有些好奇的问道。
这年代的相当文艺青年可太简单了,只要你头发稍稍长一点儿、再会谈个吉他,那妥妥的文艺青年,而且还是最潮的那种了。
而这会儿的李斯虽然头发不长,但是穿着打扮倒也挺潮流的,尤其是长得更是非常的帅气,再加上抱着吉他那副深沉的样子,倒是挺有文艺范的。
“糊弄人呢吧!我和他天天喝酒,我也没听说他会玩这个啊!行啊,一会儿等他唱歌的时候,咱们就喝倒彩!”毛大闽这时候笑嘻嘻的使坏道。
第122章[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