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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一早王龙早早的就从床上爬起来到处借钱去了,而蒋欣犹豫再三最终还是决定给王龙一天的时间,也算是最后给自己一个机会,因为此时的蒋欣已经有了一条她不想走,但却只能去走的路了。
      可就在王龙舔着脸和曾经的那些弟兄到处去筹钱的时候,这会儿的李斯却已经适应了油校的生活,小日子也开始变的有滋有味的。
      通过这段时间的生活,李斯渐渐的喜欢上了校园生活,虽然油校只不过是一所普通中专,无论校区规模、学生人数都和李斯曾经念的那些大学没有可比性,但是没有学习压力的李斯,却发现原来学生时代会有这么多美好的事情。
      例如,图书馆里总会有一些漂亮而又恬静的小女孩在读着书,而这些女孩在发现有人偷瞄她的时候,虽然也会感觉到、甚至会脸红,但往往都会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如果你要是继续看下去的话,女孩十有八九会瞪你一眼,然后气呼呼的就走了。
      例如,上课的时候别人听讲,你却坐在角落里看着杂书,哪怕这种土掉渣的言情小说看一眼就知道结局,但这并不影响你看起书来津津有味。
      例如,每天食堂开饭的时候,穷学生一顿饭只能打一个素菜,而李斯却可以一边喝酒、一边吃着三个肉菜,一边打着嗝,一边感受着来着穷学生的羡慕。
      总之校园的生活就像是一个百宝盒,每当你把手里往里掏一掏,你总会发现几件特别有意思的事儿。
      当然这前提是,你是一个有钱人,而且没有升学的压力!
      而在前世,李斯从大学开始就一直处于勤工俭学的状态,一边拼了命的学校、一边玩了命的挣钱,所以念了那么多年的书,别说是在学校谈恋爱了,甚至都没有机会和女孩单独说上几句话。
      偶尔遇到喜欢的班花和别的男生卿卿我我的时候,李斯虽然一个劲儿的暗示自己:只要好好学习,以后一切都会有的!
      可实际上,当他真的有钱、有资源,可以好好活一把的时候,自己已然已经老了。
      所以,当李斯在篮球场上打着篮球,潇洒的三步上篮,并且获得了几声女孩的尖叫声时,李斯才觉得这样的生活才是自己想要的。
      人就是这样,缺失的永远都是最美好的!所以对于前世的李斯来说,大学校园再好,那也是和他没有任何关系的。
      而此时的李斯更是无数次想起一个词:出名要趁早!
      是啊,一个人最美好的年纪也就是十多岁到二十多岁那十多年,如果错过了,就真的错过了。
      所以这段时间,也就坚定了李斯要考上中专、考上大学,在大学里体会前世所有没有体会过的生活的念头,哪怕自己错过一些挣大钱的机会。
      不过相对于李斯这种过来人来说,同一期来学习的这些员工虽然年纪有大有小,但大多数人却一点儿没有感到享受,反倒是上了几天课后,一个个的开始抱怨连天。
      人就是这样,当从校园走出来以后,尤其是那些本来就没什么知识素养的人,他们宁可去干点儿体力活,也不愿意在教室里上课。

第102章[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