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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这是什么鬼[2/2页]

凌云行之起于微末 甘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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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你没看我!”
     艹!
     点这么背!
     一个大活人,居然都被自己看漏了!
     此时得凌云,真不知道应该用什么样得言语,来表达自己现在的心情。
     王晶见凌云站在那里,久久不语。
     以为对方不愿意。
     她有些绝望,眼眸之中渐渐地就有雾气弥漫,那泪水,忍不住就要往下落。
     凌云有些头大。
     哭,有什么用?
     要是哭能够解决问题,那自己还不得哭死过去。
     这王晶,有些麻烦啊……!
     王晶心中虽然已经有了答案,但她还是有些不愿意放弃:
     “不行吗?
     我会很听话的,绝不给你们增加麻烦。”
     “我现在也没办法回答你这个问题。
     我自己都还不知道,能不能寻到机会逃出去。”
     说到这里,凌云顿了顿,她抬了抬下颌,指了指房中那些神情麻木的孩子,说出了自己的疑问:
     我看你们俩精神头怪好的。
     他们为什么会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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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比我们来得早。
     可能是被关久了的原因吧!
     我们俩是昨天才被带到这里来的。”
     原来是这样,难怪没有一点萎靡之感。
     三人凑在一起,嘀嘀咕咕的介绍着各自的情况。
     小胖子原名邓宇,他是被人打晕后,弄到这里来的。
     而王晶,是在与家人逛庙会的时候,被人贩子拐来的。
     凌云这才知道,这些人贩子不但买卖人口,还做那无本的买卖,都不是善茬。
     “你们还记得自己的家在哪里吗?
     小胖子歪头想了想:
     “我不太记得了,只记得家里很大很大,房子也很多很多。”
     王晶也忙道:“我记得,我家在清河县。”
     凌云有些失望,其实她的主要希望还是放在了小胖子身上的。
     可惜,对方不记得家里的具体地址了。
     至于王晶。
     在这个封建社会,女孩子真的不吃香。
     穷人家的女孩,原主就是最好的例子。
     有钱人家的,家里人喜不喜欢还两说,反正教条规矩绝对一大堆。
     说不定,前脚从人贩子手中逃出来,后脚就被家里的长辈送到家庙里去。
     自身都难保,又如何能庇护她这个外人。
     算了,不想了。
     先想办法逃出去再说。
     走一步看一步吧。
     做好心理建设后,凌云又难免叮嘱了邓宇两人几句:
     “粥里被人贩子下了药,你们尽量别喝或者少喝……。”
     叮嘱完毕。
     凌云就突然对着邓宇发难起来,她大声的怒骂道:
     “你个死胖子,不许抢我的肉……
     让你抢我的肉,看我不打死你。”
     说完凌云就把碗里的粥顺势一泼,倒在了地上,手脚并用的向小胖子邓宇扑去。
     小胖子邓宇先是一愣,刚刚还说的好好的,怎么说翻脸就翻脸了呢?
     自己也没抢她的肉啊!
     还好,这邓宇虽,社会经历少,但他人本就是极聪明的。
     在短暂的愣怔过后,瞬间反应了过来。
     也配合得和凌云相互推搡,叫骂了起来。
     旁边屋中,正美滋滋的喝着小酒的孙管事等人,听到这边的动静后,眉头皆是一皱。
     他转头望向刘虎子,示意道:
     “这是那两个小东西打起来了。
     你去看看。
     别伤了脸!”
     刘虎子站起身来,有些不高兴的来到凌云他们所在的房间,大声呵斥道:
     你们在干嘛?
     不准打架!”
     刘虎子进来的时候,正好看到邓宇向凌云推去。
     他大步上前,一把分开了两人。
     “再敢打架……
     明天就不许吃饭!
     两天不吃,看你们还打不打得起来。”
     被拉开的两人,还幼稚的相互挥舞着胳膊,蹬着腿,一副誓不罢休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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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为本书设计的封面,很漂亮,我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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