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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3章 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1/2页]

汉末圣人 鸣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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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曹昂这个人,那些出身高贵的士大夫子弟的心态是极为复杂的,一方面他们倚仗家世,对出身宦官家族的曹昂不屑一顾,充满了阶级优越感;而另一方面,他们又不得不承认,曹昂的才华出众,能力非凡。
      对于这群人的心态,曹昂亦是了解的。
      别的地方都比不得他,这些人可不得在唯一能压过曹昂的家世上沾沾自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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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之道,损不足而益有余,莫若是也。
      此时曹昂将命题范围框定在六艺之中,眼看着对方几人低声商议,便露出一番轻视笑容,然后一个人坐到那里,自顾自地自饮自斟。
      这时曹昂的心理恫吓。
      而对面的袁耀、杨修几人,却有些紧张。
      他们一群人与曹昂比斗,若是输了,丢了东西事小,面子上却是挂不住。大家族重视颜面,他们这些家族子弟,虽然特权无数,但亦不能坠了家族声望。
      曹昂整个人越是举重若轻,浑不在意,越让几人感受到压力。
      曹昂将题目设在六艺之中,看似选择很多,但其实袁耀等人能选择的,却并没有几项。
      首先要排除“御”,也就是驾车,场地明显不合适。
      接着还要排除“礼”。礼者,事神致福也,也泛指礼法。众人都是高门子弟,通习礼法,可若不是专门的礼官,还真是很难对其有专门研究。
      很明显,曹昂经历过面圣、出征、祭祀等多次活动,在礼法方面,比众人要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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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师宜官道:“我跟他比试书法!”
      众人一听,皆是心定。
      师宜官其实出身一般,能跻身于袁耀**,全因他有个特长,字写得好。当初天子立鸿都门学时,征召了数百善于书法之人,其中八分书以师宜官写得最好。
      师宜官本人亦以此自矜。
      而且师宜官还有个怪癖,他喜欢喝酒,一旦酒空了,便前往酒店,在墙壁上写字出售。观者云集,卖到他觉得酒够了,剩下的字,他随手就铲去。
      其古怪的作风,一时传为风流雅事。
      眼看站出来的是师宜官,曹昂也正视起来。对面这群人,能让曹昂放在心中的,也就师宜官一人。
      书者,书法,作诗,作文也。曹昂本以为会是杨修自负其才,跟曹昂比作诗,作文,曹昂有一百种抄袭方法胜过他,没想到上来的竟然是师宜官。
      其实不是杨修没想过跟曹昂比作诗文,但他一提出来,便让袁耀给驳了。
      曹昂可是十多岁能写书的人,脍炙人口的诗文名篇,亦是有多首,袁耀还真不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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