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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七十四章 肆意嘲讽[2/2页]

半身地狱半人间 待风停雨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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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堕落国度出动的狼人血族也几乎遍布整个地中海,基本上隔十几里就能看见一个堕落国度的狼人或者血族,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
     “快到了!”方宁看见一具埋在泥沙里露出一半的鲨鱼残尸,总算松了口气。
     上一次海啸,将这些残骸卷走,挪动了位置,方宁估算着一个小时就能找到,没想到却花了三个小时。
     不过功夫不负有心人,既然找到了,那就好办了,再敢来让他们有来无回!
     艾伦斯看方宁盯着一条腐烂的鲨鱼狂笑,有点疑惑,觉得方宁是不是傻了,一条鲨鱼,有啥奇怪的…
     两人继续前进,果不其然,随着两人的行进,死亡的海洋生物残骸越来越多,就像是在海底形成一座又一座山丘一般,之前一路上见得残骸也不少,但可不像这么夸张的聚在一起,都是零零散散的。
     “艾伦斯,上次的海啸就是因为它们,我估计是赑屃把海啸撤走之后,它们才聚拢到这里了!”方宁指着这一堆一堆的小山丘说道。
     “可是,这些东西怎么能帮我们摆脱困境呢?”艾伦斯虽然对于死去这么多海洋生物有点惊奇,但她并不觉得一堆残骸能有什么大用。
     “它们都是积怨而死,一条两条可能没啥用,但是这么多聚在一起,亡灵的怨念可惊天!”
     “算了,反正你也不懂,现在你去海面上弄点动静,把他们引过来,如果能把你们教廷的人也引过来就更好了,我要在此大开杀戒!”方宁看艾伦斯也不懂,也不好过多解释,很干脆的带着她上浮。
     “好吧!”艾伦斯倒很听话,她觉得方宁一定是有把握了,所以才敢让自己出头,更何况自己在海里待了这么久,早就想出去了!
     此时,外面正是夜晚,艾伦斯浮出水面之后,圣洁羽翼张开,飞至高空,浑身散发着圣洁光芒,在这黑夜中格外醒目。
     “天宇陷落!”
     “嘿嘿!”方宁躲在海里,看着这一式法术将深海都照的透亮无比,一声冷笑,现在饵撒好了,就等鱼上钩了!
     漆黑的夜晚,一颗十米直径的大太阳显得格外刺眼,瞬间吸引了一大堆血族狼人注目,纷纷朝这里聚集!
     “方宁,他们来了,你有把握吗?”艾伦斯还是有些担心,毕竟骑士不在身边,法师不能随心所欲施法,战斗力减弱不知多少!
     “放心,他们一来,你就来我身边,谁也动不了你!”方宁传音让她安心。
     “好!我相信你!”
     …
     时间不长,不过五分钟,就有血族飞来,应该是离得较近的,只有两名,其他人还没赶到!
     “呵!艾伦斯,找你好久了,今天你哪也跑不了,束手就擒,跟我回去,还能少受些皮肉之苦!”两名血族停在百米开外冷笑着,他们也不傻,在海底藏的好好的,突然出来还这么张扬,定然有所依仗,不敢贸然靠近。
     “呵呵!想抓我的多了,你们过来呀!”艾伦斯确实不太会演戏,从小跟着教皇学礼仪法术,哪知道演戏怎么演,这么一弄,反而更加断定有诈。
     那两名血族就是看着艾伦斯,也不动,显然打算等其他人过来,一起围攻。
     “你们就这么看着,可抓不到我哦!”艾伦斯戏谑一下。
     但是这两名血族相视一眼,读懂了对方的意思,绝对有诈,反而更不敢上前了!
     “呵!既然不敢来!那我就不客气了!神圣之矛!”纯白色的法阵浮现,锋利得长矛钻出,带着圣洁光芒,直刺而去。
     在圣城的时候,方宁也对上了这一击法术,也没啥其他感觉,只当是艾伦斯留手的缘故。
     现在作为旁观者,方宁才发现这个神圣之矛倒是与那个天使米伦最后对自己放出的审判之矛有些相似,说不定这玩意就是审判之矛的简化版。
     “不好!快躲!”两名血族可没有方宁对上这个神圣之矛时的从容,血族本就是翱翔于黑夜之中,对于光明极其厌恶,光属性的法术确实相对于其他属性法术对他们伤害更大,类似于水火相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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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想躲?躲得掉吗?”艾伦斯当了两天的拖油瓶,心里早就郁闷坏了,逮着机会,不显露一下自己的实力,还不真被人当成花瓶?
     两个血族速度不慢,黑夜之中,他们的力量速度更强,但是这一击神圣之矛将黑夜都照亮,让他们无所遁形,上蹿下跳也躲不开神圣之矛的锁定。
     “谁特!血灵盾!”两名血族见躲不开,暗骂一声,两人手掌之间暗红色血液如同有生命一般流出,融合在一起,共同形成一面圆盾。
     砰!神圣之矛重重撞击在圆盾之上,圆盾裂纹密布,矛尖穿透圆盾,在离其中一名血族只有十厘米的地方才堪堪停下,锋利的气息让他的皮肤都有了灼烧感。
     “呼呼…还好挡住了!这圣女真是我血族大敌,今天一定要趁机会抹除!”两名血族冷汗直冒,别看这神圣之矛没有碰到他们,但是他们消耗了自身接近一半的血液才堪堪挡住,血族最重要的就是血液,没有血,他们就极其虚弱。
     “两个子爵,就这么点本事?”艾伦斯轻蔑一笑,教廷和堕落国度之间打交道都不知多少万年了,对对方都无比熟悉。
     血族中有血仆,也就是刚被高等级血族转化来的普通人,相当于华夏黄级,畏光,不敢白天出门。
     再之后就是男爵子爵伯爵侯爵公爵,以及据说有,但却没人见过的始祖。
     两名子爵也就是相当于地级修士,达到这个等级,便可不畏光,当然白天依旧不喜欢出门,还有特殊能力,比如操控血液,而且他们还能像艾伦斯一样学习魔法,说起来是个很强的种族。
     “你别得意,等我们都聚齐了,你一个人插翅难逃!”其中一名血族不服气,回怼道。
     “哟哟哟!我身边可没有一个骑士,你们都拿我没办法,是不是也太笨了点!”虽然艾伦斯演技不咋地,但是被一个女人鄙视,嘲讽效果拉满。
     “啊!我受不了了!莱特,你在这待着,我要去宰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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