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地呵斥着宗才良,看样子十分生气。
宗才良知道自己说错话了,于是连忙转移话题问道:“那您又是怎么认识二伯母的呢?二伯母也是金陵高级医科大学的学生吗?”
“我说过,她只是一个见习蛊女,如果有出路的话自然就不会学习那种秘术,金陵高级医科大学虽然不是什么特别好的医科大学,但是在金陵却首屈一指,至少出来的话不会没有工作!”
宗鸿文平息了一下怒火,缓缓地说道。
“来大学报道的第二个月,我们专业有一个野外实习。学校安排我们自行处理野外活动时间,时间到期后就回到学校将所采集到的植物样本交给导师认知。你也知道,当时我填报的是中医药专业,这对植物认知的需求量极大,我翻山越岭爬遍了金陵几乎所有的高山野岭,直到站在最后一座山上我才感到了一阵自然而来的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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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清楚地记得那天是个秋高气爽的日子,山上落英缤纷,红树叶随风飘荡在我身边盘旋起舞。我一路看着眼前的美景,不知不觉地顺着小道走到了半山腰上。半山腰处有一条小溪,溪水清澈见底,于是我忍不住喉咙的饥渴跑到小溪边就这样将整个身子趴在地上,头也顺其自然地潜入水底就这样咕咚咕咚地喝起水来。
谁知我当时喝水的糗样被路过采药的凌萍给看到了,她夸张地将背上的背篓就这么直接地扔在地上,然后就直接坐在地上,拍着巴掌指着我大笑起来。这也是我第一次与凌萍相见,她单纯得像一个孩子,似乎对任何人都是那么直白与坦诚。而正是那天,我见到了她施展出我一直以来都不敢相信也不想去相信的蛊术。治愈了这些天我翻山越岭留下来的新旧疤痕,甚至连一道乌痕都看不到。她的蛊术更为奇绝的是,可以使中了剧毒的濒死者从死亡的深渊给救出来,连癌症也可以根治!”
宗鸿文说到这里,从胳膊处撩起衣袖,宗才良看见,他身上的疤痕似乎一块接着一块。
“二十年前被她治好的光洁的手臂,二十年后,却再也没有人能治好我内心的伤痛。胳膊上、身上的每一处刀伤,枪伤。我都不去医院刻意换皮,每次流血之后,我都会用手揪住伤口,然后跪在凌萍的牌位前。不管血流的再多,我都不多喊一声疼。相比二十年前她救人流下的血,我身上的血流的有多么悲哀,多么可笑!”
宗鸿文自嘲着放下自己的衣袖,然后走到桌台前,从桌台上拾起一把匕首。
“我和凌萍的相识很自然,因为我们二人对待彼此都很真诚,正是因为我们都相信对方,凌萍才愿意走下山到我们学校来看我。她一个弱女子,独身一人从云南奔赴全国各地钻研蛊术和医术,只靠着采集一些中草药变卖为生,却经常为不相干的人流血喂蛊,与蛇虫相伴,与鸟兽为伍。
夜深人静的时候,我经常流着眼泪自问着自己,我可以怎么帮她,我可以怎样为她去流血,甚至是割肉。只是不忍心每次看着她拿着这把匕首割破自己的手掌,眼看着她的血流进盆盆罐罐里,被那些丑陋的蛊虫所吸噬,而自己却在一旁强颜欢笑,每次都该死地问那么一句话,‘你没事吧?试想以她善良的品性,就算是有事,他怎么会告诉我呢?”
宗鸿文将匕首凑到自己的脸上,轻轻摩挲着,仿佛在疼爱着一件极为珍视的宝贝一般。
宗才良的眼睛也湿润了,他实在不敢相信,如此善良的女孩子,宗家人竟然会残忍地加害她。
可见这个家族里虽然时代都挂着悬乎济人的招牌,其实暗地里猪狗都不如。
幸好自己被二伯给早早地带了出来,不然的话,估计现在他也成了视他人生命为草芥的刽子手了。
“凌萍不喜欢住在大城市里,相比之下,她更喜欢美好的大自然。可惜当时我只是个学生,根本没有金钱和能力为她在野外建一座天然别墅。但她还是经常来看我,来的时候会给我带许多许多好吃的野果子,我们更多的时候还是坐在学校的情侣坡上,相互背靠着背,诉说着彼此对未来的美好憧憬。
我们会手牵着手,一起看夕阳,一起站在学校的教学楼上狂吼,一起偷摘学校后院子里王大妈家的栀子花,在学校众人的眼中,我们就是一对令人艳羡的神仙眷伴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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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章 伤[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