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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这字绝了[2/2页]

一朝农女一朝爷 钱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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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留是此湖。”
     凌安月庆幸自己会写毛笔字,因为爷爷喜欢用毛笔,从小就有接触,她的字体接近楷书,但是也带着狂草的野心,被爷爷说过,什么字体都不是。不过碍于好看,她就一直保留自己的风格,而爷爷也没有多说什么,他勉强自己做很多事,只要会的差不多,他就不会过问。可惜爷爷早逝,忽然怀念起了爷爷,深呼吸几口气,在角落上,写上自己的名字,然后盖个章,这个章是自己刻的,没想到用上了。
     闵红菱的目光一直在凌安月的身上,没有去注意她写的内容,而是在注意她的字,犹如利剑长戈一般的大开大阖,又带着笔势雄健的洒脱,体现出他的任情恣性的一面,自成格调,果然,酒楼内的诗句和提笔,都是她来操作的,这样的人,是出于一个小农村?她搞不懂了,应该说这个凌安月让人越来越难懂了。
     季寒看着凌安月的字,“妻主,你的字很漂亮啊。”
     “还好。”凌安月觉得她的字没有什么特别的,却不知道在这个世界并没有狂草,楷书这些书法,而凌安月的书法也带着自己的调调,加上两种名家的混合,就完全自成一体。
     她递交上去,然后坐在原位上,闵红菱就笑道,“凌小姐,可有信心?”本书醉快更新百度搜索比lt;
     凌安月摇着头,“随意吧。”
     闵红菱只是笑着,一炷香过去了,一共有十一人提交了,负责开场的女子拿到了这些文墨,就开始进行评比。
     当众评比,大家都非常的兴奋,这个诗句说难并不难,说简单也不简单,主要在于春天和湖的寓意,容易写偏题,只有这么短的时间,有的人露出自信的笑容,有的人露出担忧的神情。
     站在中间的女子,拿起了第一副文墨,看了一下,露出了笑容,“春云一片去悠悠,丽水浦上不胜愁!好诗,上一句写的是喜,下一句写的是愁,可惜的是两者好像联系不大。”
     周围的人看到,也摇了摇头,写的不错,就是不符合主题。
     接着第二个,女子依旧评着,周围的观众也会发表自己的意见,到第八个的时候,这是凌安月的师,别人都是写一句,最多写两句,但是凌安月写了三句,大家看到这个诗词的时候,是感叹这个诗词的字。
     “这字,真的很美,也带着浓郁的腾跃气息,不论诗词如何,这字已经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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