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记录

第三百一十四章 销量神话(一)[1/2页]

锦鲤偶像,PickMe! 万糯

设置 ×

  • 阅读主题
  • 字体大小A-默认A+
  • 字体颜色
  《白夜行》留下的余韵还没有退散,一支短短五十秒的香水广告悄无声息的冒了头。
     因为于锦鲤的长期沉寂,同住一个寝室的普通女大学生沈月和丁宁在百无聊赖的等待中,纷纷脱了粉。
     《白夜行》的大爆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挽回了东野圭吾的死忠粉丝沈月,而丁宁却始终没有重新燃起激情。她倒是也没有转推,只是没有办法花时间花精力去喜爱、去支持一个人。
     “卧槽!”
     寝室里的双层床剧烈的振动了一下,下铺的沈月大喊出声,连带着木质的床板也跟着发出了“吱嘎”一声。
     “怎么了?”丁宁探出了个头下来,谁知道竟然正好看见沈月打开购物软件下单的一瞬间。
     屏幕上那个令人牙酸的数字让丁宁禁不住倒吸一口凉气,可是沈月飞快的输入支付密码,眼睛连眨都不眨一下。
     “你疯了?”丁宁忍不住惊呼出声。
     她们都不是什么大富大贵之家富养出来的阔小姐,每个月的生活费不过也就两三千,而她竟然花掉了将近三分之一的生活费,去买一瓶可有可无的高档香水?
     她究竟是怎么了?
     “冲动是魔鬼啊,你下半个月等着吃土啊?”
     谁知道沈月既没有反驳,也没有表现出来一点后悔的意思。她熟门熟路地打开了微博,转了一小段广告给丁宁。
     “你先别说我,看完了再说。”
     丁宁满头雾水地打开那段视频,短暂的缓冲之后,视频开始了播放。
     开场是一片黑暗,散落的玫瑰花落在黑色的背景中,背景音乐随之袭来,那是一首曲风有些小众的歌,丁宁听完了整段前奏也没有想起来,这究竟是哪一首歌。
     一直到主歌的第一句歌词进来,那一瞬间,丁宁觉得自己身上的鸡皮疙瘩一颗一颗的起来了。
     她想起来这首歌叫什么了。
     《血腥爱情故事》。
     那是于锦鲤的声音。
     丁宁已经太久太久没有关注于锦鲤了,可是这个姑娘的声音质感实在是太过优越,令她印象深刻到直到现在都还记得。
     她的声音中带着一点沙哑的味道,咬字之间是难得出现在她身上的风情,那是一种介于少女和成熟女性之间的微妙的感觉,于锦鲤把它展现得淋漓尽致。
     于锦鲤还是于锦鲤啊,丁宁正感叹着,只见屏幕上出现了一行字。
     (以下文案出自芦丹氏柏林少女)
     「玫瑰是我偷的」
     「你爱的人是我杀的」
     穿黑色大衣的女孩出现在了画面之中,不,准确的说,是女孩脚上带着小猫跟的靴子出现在了画面之中。
     摄影师的运镜相当娴熟,镜头从脚底一路拉上去,女孩纤细优美的小腿线条收起笔锋,藏进了黑灰色的厚重冬衣里,形成一种含蓄的美感。
     丁宁被这段文案惊得呼吸一窒,明明还没有看到女孩的脸,寥寥两句独白,再加上半截细白的小腿,女孩的形象已然呼之欲出。
     她深吸了一口气,只见接下来的文案不缓不慢地踩着音乐的节奏点浮了出来。
     「不爱你是假的」
     「想忘了你是真的」
     又是寥寥两句,短短的两行文字

第三百一十四章 销量神话(一)[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