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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四章 不辞而别[1/2页]

锦鲤偶像,PickMe! 万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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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嚏——”
     陈敬夏打了个喷嚏,睡眼惺忪地按掉了闹钟,从床上爬了起来,这一天好像和以往的每一天都没有什么分别。
     厨房里没有传来吐司机清脆的“叮”声,家里静得有些可怕。
     剃须刀找不到了,只好先不刮胡子。
     毛衣外套找不到了,于是他随便找了一件衣服披上。
     裤脚挽了几圈,又老老实实的摊开,他只好拖着长长的裤腿,赤脚踩在地上。
     “金金?”
     空荡荡的房间里,没有人回应他。
     陈敬夏扶着家具躲着步子,动作小心而迟缓。
     “金金?”
     他不可置信似的,第二次试探性地叫了一声。
     依然没有回应。
     陈敬夏一下子慌了神,腿部的肌肉因为大病初愈还僵硬着,他一个不留神就栽了下去,两手徒劳地在空中抓了几把,却什么都没抓住。
     紧接着,他不经意地看见了早上起来没找到的那件毛衣外套正好端端的在门关的铁钩上挂着,藏蓝色的外套孤零零的,并排的两个铁钩空着一个。
     另外一个原本是挂着金金的外套的。
     陈敬夏挣扎着冲地上爬起来,只觉得一瞬间天旋地转。
     没有了,都没有了。
     并排挂在门后的外套只剩下一件,洗手间里的杯子只剩下一只,玄关的鞋柜上只剩下他自己一个人的鞋子。
     餐桌上是金金给他做的最后一顿早饭,切开的三明治被保鲜膜封在盘子里,只要放在微波炉里热一下就可以吃。
     她走了,走得干干净净,带走了这间房子里所有她存在过的痕迹。
     就好像在这之前他们朝夕相处的大半年时间,根本就不曾存在一样。
     陈敬夏把金金给他留的三明治放进微波炉里加热,空旷的房间里只听得见机器运转的声音,他安静地注视着微波炉上跳动的倒计时,呼吸一起一伏,全被嗡鸣声吞没。
     陈敬夏木木地坐在餐桌前,干巴巴地啃金金留给他的最后一顿早餐。
     吃着吃着,突然酸涩着落下泪来。
     他一把抹掉脸颊上的眼泪,更加大口的吃了起来,噎得自己几乎要窒息。
     其实原本在她出现之前,自己不也是这样过来的吗。
     一个人早安,一个人早餐,然后孤身一人投入一天的工作之中,这本应当是他的日常的。
     为什么会觉得,心里这样难受呢?
     有些东西、有些人,只有失去了,才懂得珍惜。
     他怀恋的不是金金近乎无微不至的照顾,而是她的陪伴。
     金金早就已经成为了他生活的一部分。
     陈敬夏一边苦涩的咀嚼着,一边单手摸出口袋里的手机。
     习惯性地登上小号,点开自己的超话。
     这一次他算是重新翻红了,又一次出现在了大众视野中,超话里也渐渐的热闹了起来,一条被顶得热度很高的微博引得陈敬夏呼吸一窒。
     “大家听听夏至的这段直播录屏,她是不是有女朋友了?”
     陈敬夏颤抖着手指,去点开了那段视频。
     ——对,我喜欢他,喜欢听他唱歌,更喜欢他这个人。
    

第二百五十四章 不辞而别[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