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在乎它的奢华和带给他们的地位象征,所以并不在乎建筑风格本身的严谨。富人们常常光顾,让当时的上海大饭店闻名于T市。
既然这座大饭店是当时闻名——许多有钱常客去消费——的地方,说明饭店本身的吸引力。任何时代,有钱人集聚过的地方,因为地方奢丽,被许多人瞩目,从而声名远扬,以至于各个阶层的人都知道。
富人有钱,平时会去上海大饭店吃饭和应酬;没有钱的人,会努力期盼着有一天能去上海大饭店吃上一顿,为此上海大饭店,成了有名的地方。无论那个阶层的人提起上海大饭店,他们都会知道。
所以,要想找到故事的发生地,那就找到这样一家饭店,然后以这家饭店为中心,衍生寻找人物,说不定就能调查出他父母过去有着怎样的存在。
这个听起来很好的方法,实际操作起来,没有那么容易,说不定故事中描述的美轮美奂的上海大饭店根本就是虚构的,这样的事实结果,简直就是一个重大打击。
可从文中对上海大饭店的描述来看,不像是虚想,是真有那样一个饭店。
汤烨望着电脑屏幕上花里胡哨的饭店图片,这样患得患失地思量着。
最近他没有睡好觉,面对什么信息都后知后觉。他突然想起,搜索引擎上有一条奇怪的搜索记录:血液用什么方法可以保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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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神秘人的影子(9)[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