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生命,阴阳调配为天地法则之一,还要命,那是一种奇妙的享受!”
“我告诉你,很多超级大家族都藏着阴奴,就是从阴间买到的原住民美女,我家里也有,不单是长辈们,连那个表面上是谦谦君子的大哥,也私藏了两个极品。”望逸晨撇了撇嘴说道。
秦潇想到,自己总是拿着地球上的神话传说,来看待这个古老的世界,那是完全错误的想法。两个地方不是一个空间,很多事情尽管类似,却不是一回事,要是不改变这种思维,自己会把自己坑死的!
“你没骗我吧?阴间的原住民美女真有你说的那么好?我哎呀!”秦潇刚露出一脸向往的神色,正要多了解点内幕呢,却被妫绿影狠狠的跺了一脚,疼得直咧嘴。
“先别闹,好像要出事了!”林叔一脸严肃的说道。
有非常浓烈的血腥气在弥漫!
秦潇是两世的盗墓贼,对这种味道特别敏感,他敢断定绝对不是腐尸古尸这样的存在发出来的,很新鲜!
这就意味着,有阳间或者阴间的人被杀了,还不是一个两个。
远处传来了剧烈的撞击声,整个鬼市的空间都在轻轻颤抖,本来温和适宜的天气,顷刻间刮起了大风,大街上的人群乱作一团,这是从来未有过的事情。
“魔佛,你这个老秃驴倒是真命大,居然能从阿鼻地狱跑出来,几百万年了居然还没有炼死你!”提着灯笼的冥尊,在鬼市上空显现出一个巨大的神像,冷冰冰的说道。
“佛陀把我压在阿鼻地狱,想要让我永世不得翻身,但大轮回开启序幕,阿鼻地狱那种地方如何压得住我?你们不要忘记,我也是金身佛体,我还有数千万信徒的信仰力,他假慈悲不肯出手,谁能杀得了我?”有人答道。
那是一个身材高大的年轻僧人,长得眉目清秀,穿着破破烂烂的僧袍,脖子上挂着念珠,一千零八十颗菩提子做成的念珠,脚上穿着破旧的麻鞋。
他的脑后闪现着光环,是赤红如血的光环,向周围释放着鲜红的光芒。周身天龙显现大鹏展翅,金灯环绕宝相,只是看起来这一幕说不出的诡异。
“老秃驴,酆都城奈何桥畔的孟婆呢,你把她抓到哪里去了?”冥尊喝道。
所有人听到这句话都傻眼了,孟婆被人抓了?
这可是惊天动地的消息,没有孟婆,那孟婆汤怎么办?
“要不是这个小丫头没完没了的给我喝孟婆汤,喝的我都快吐了,你以为我会一直等到现在才出来?算她跑得快,刚才挨了我一掌,原本倒是想抓她的,阴间能看得上眼的不多,她算是其中一个。”年轻僧人魔佛有点惋惜的说道。
大家目瞪口呆,孟婆汤号称是一碗就能忘记前生的神汤,连这玩意都能喝吐了,居然还没有失去记忆,麻痹的,这个几百万年不死的老怪物,未免太可怕了吧?
人皮灯笼一亮,整个鬼市能站着的也没有几个,就像是人在海底承受压力的感觉,空间都要塌陷了。灯笼发出一道火光奔着年轻僧人就飞了过去。
魔佛毫不在意的瞅着,火光刚到面前就被他一把抓碎了,身体放射出万丈金光,看得人眼睛都花了。
第二十一章 鬼市 五[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