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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尼克保卫战(3)[1/2页]

恶魔的赞歌 暗黑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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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死期临近,或者说是面临死亡时,人会想些什么?
      tobe,ornottobe:thatistheestion……
      水桶(就是本书作者,不知有人认识偶吗?)的大学政治经济学老师,曾经说过一个貌似并不有趣的笑话。一位老头,九十多岁了,病危,抢救g……老头已经口不能言,弥留之际写下一行文字曰:不要停止抢救!
      想活哩~!
      福雷斯所面临的危机,如果放在贝奥夫同学头上,他可能会说:‘我觉得我还可以抢救一下……当然,福雷斯现在还木有中剑,巴德斯的剑离他胸口还有那么一点距离。
      “吼!”福雷斯大吼,他木有贝奥夫那么软弱,在这位王都战士训练营出来的大块头的思想中,战士阵亡在战场上,本来就是理所当然而又稀松平常的事情,而且,当然……
      “你想让我死,我也不让你活!”
      性格悍勇的福雷斯,挥起右手的短剑,竭尽全力砍向巴德斯的胸口。
      “同归于尽?”战士巴德斯心中,忽然起了这样一个念头。如果去骑士学会进行武技评定的话,这位战士能够获得十三级的证书,在他发动攻击之前,对他面前的敌人所可能做出的反应,已经有了预判和应变准备。比如福雷斯左手边的马克西,正提起长剑刺向他握剑的右臂,阻挠他砍杀福雷斯,便在他的预料之中。
      但是出乎巴德斯意料的事情还是发生了,而且是两件。第一件是马克西从边上刺来的这一剑,落剑部位把握得极准,虽然速度并不快,却好象是在巴德斯辟向福雷斯头顶,引诱他举起左臂盾牌格挡时,就已经预料到了巴德斯随后会有变招,目标将是福雷斯的胸口。而且,这个预料明显是准确的。
      马克西手里的罗杰式长剑,剑尖正摆在巴德斯的右手右腕和福雷斯胸口之间,如果巴德斯这一剑继续对准福雷斯刺下去,在他刺中福雷斯之前,自己就会将手腕撞到马克西的剑上,把自己切掉一只手。
      “这个小子,干得漂亮~”巴德斯暗自为马克西喝彩,马克西刚才倒是砍中过一头侵蚀魔狼的后腿,斩到了人家的骨头,也没能给那头魔狼以重创。巴德斯当然不会认为自己的骨头能有魔狼那么坚硬,用手腕去碰利剑的事情他是不会做的。
      巴德斯发现的第二个意外,是福雷斯同学挥剑的速度。
      快……非常的快……快得远远超出巴德斯的想象,高速袭来的短剑,劈开了空气,还隐隐带着风雷之声,上面不知带着怎样巨大的力量,似乎碰到就会爆炸一般!
      福雷斯在战士训练营惯用的是巨剑,长度一米五以上,重量十六公斤以上,是步兵用于对付骑兵的重型单兵武器。他另外一种熟悉的武器,是用于对付重铠类兵种的重剑,重量也在十六公斤左右。这种自重巨大的武器,威力足够,但是挥舞起来显然不可能达到太高的速度,而此刻福雷斯手中的短剑,重量只有半公斤,他挥剑时的轻快感,实在是难以形容,似乎都有些控制不住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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