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轻轻拿起一个兔子面塑,捧在手心里认真端详,只见这只兔子通体雪白、耳朵粉红、双眼似红宝石一般炯炯有神。我贴近它嗅了嗅,果然气味清新甘甜。
吴知秋见我爱不释手,也拿起一只粉紫色兔子:“我也属兔,咱俩要凑成一对儿!”
“嗯——你为什么不拿这个青绿色的兔子”
“我喜欢粉红色!怎么,你有意见”
“不不不,都随您,小弟哪敢有意见……”
吴知秋心情颇好地付了钱,哼着小曲儿走在前面,脚步轻快,甚至隐隐有蹦蹦跳跳的趋势。
我有些好笑地看着他浅笑嫣然的侧颜——喜欢粉红色的富家少爷,还真是“公主心”未泯啊……
“阿轩!快过来看这个……”
“来了——”
吴知秋兴致盎然地东奔西跑,看见有趣的摊点就跑上前一探究竟,我也将烦恼暂时抛之脑后,只在他右后方相隔半步的距离亦步亦趋地跟着。
[半个时辰后]
暖风轻拂,艳阳高照。我气喘吁吁、眼神幽怨地瞪着前方仍然健步如飞的吴知秋。
他的背影清俊养眼,然而酸痛的四肢无时无刻不提醒着我,这个花钱如流水的公子哥对购物的过分偏执,令我欣赏美男的旖旎心思全无。
再看看自己胳膊上挂着的大包小包——地瓜干、点心、烧饼、新衣服、香囊,甚至还有几样轻便的防身武器,一应俱全,几乎半条街都被我们买回来了——这些全都是吴知秋这个土豪的“战利品”。
我腹议连连:土豪的朋友真不是一般人能当得起的……不仅要有过人的才智,更要有强健的体魄。吾等一无是处的凡夫俗子需谨记:珍爱生命,远离土豪……
好不容易追上吴知秋,他一看见我就埋怨道:“你怎么这么慢”
第九十八话 靡不有始[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