捅了马蜂窝了,怎么把她给惹出来了。”
李顺艰难的咽下一口唾沫,有点愕然的问:“她是谁,来头很大吗,我怎么不认识。”
孙宗报以同情的苦笑:“你不认识也是应该的,如果说这个城市里还有高总裁也忌惮三分的人,那就是她了。她叫陈妃,一个商界奇迹,短短的三年时间里蹿红的奇迹,本市最大的家电兼零售业主,领域几乎涉及到每一个行业。她的任何一家大型超级市场随便一个黄金摊位,都比你的暗花还值钱。”
李顺苦笑,这回还真是麻烦大了。
孙宗送过来一个劝慰的眼神:“小子,一会聪明着点,好汉不吃眼前亏,千万别触怒了他。”
李顺当然不服气,很可能是男人的自尊心在作怪,强大的信心占据了少年的心胸,又可能叫做初生牛犊不怕虎,让李顺用一种欣赏的眼神上下打量着她,在所有人目光的注视下,陈妃若无其事的走到李顺面前,这才发现,原来她个子这么高的,只比李顺矮了小半个头。
细看之下更不得了,精致的五官有点象哪个台湾明星,一时半会想不起来了,傲人的双峰在华丽的晚装下无所遁形,胸形几近于完美的荷包蛋型,裸露的双肩,白,除了白就是腻,让人不敢直视。
冷艳的女人说话了:“你就是李顺?”
很不幸,李顺悲哀的发现,她的眼睛里丝毫没有感情,自己一向引以为傲的男人魅力,在她的眼睛里仿佛一文不值。李顺倒也无所谓,本来嘛,又不是楚留香西门吹雪,怎么可能每个女人一见到你就爱上你,太儿戏了。
她的这种态度,却激发出李顺骨子里的男人傲气,相当傲然的坐在舒适的沙发椅子上,用叼儿锒铛的态度回答了她:“是我,你找对人了。”
很不幸,冷艳的女人再次无视他强大的男人魅力,很不给面子的皱眉:“滚出去,不然我让人抬你出去。”
李顺也懒的跟她上火,这号有钱人的德行,看的多了,依旧懒洋洋的一副无所谓的态度:“老子这个人,一向是很懒的,如果有人能抬着老子出去,那着是求之不得了。”
更加不幸,李顺的态度激怒了她,很可能,很久没有一个男人,敢无视她的权威,敢在她面前自称“老子”了。
女人的眼睛里全是怒火,让李顺也有点触目惊心,然而男人的自尊心在此刻占据了上风,让李顺可以无所畏惧的对上她明媚如秋水的大眼睛。
发自真心的感慨:天生尤物,不外如是。
一个女人,怎么可以美成这样子,突然有一种强烈的想要征服她的欲望,让李顺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
第二十四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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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女人如水[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