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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9章 沈虫虫,我必须让你嫁给高凌王[1/2页]

彩礼八万八,绝色老婆把我买回家 风中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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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韵今晚是白衬衣,黑色一步裙。
      这是子域时装的工装。
      而坐在她对面沙发上的沈醉,则是一身卡其色的名牌套裙,秀发高高的挽起,左耳下有个黑宝石的耳钉。
      沈醉的身材相貌,和沈韵就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
      因为她比沈韵,早来到这个世界上几分钟,所以她是姐姐。
      但沈醉的皮肤,却是戴拍拍那种很正常的白皙。
      绝不是沈韵这种,一碰就可能会碎的白瓷。
      关键是。
      沈醉的眼眸里,即便在睡着时,可能也会有豪门大小姐特有的倨傲。
      但沈韵的眼眸里,只有冰雪融化后,悄无声息滋养嫩草的温柔。
      或者说是废物,才会有的懦弱!
      俩人的性格,也是截然不同的。
      沈韵就是沈家出了名的废物点心一个,就算是流浪狗看到她,都敢冲她狂吠几声。
      而沈醉,虽说不是性如烈火,可流浪狗敢冲她狂吠,只有被她必须追上去,活生生踢死的下场!
      简单的来说就是。
      这对孪生姐妹的性格,姐姐外向强势,妹妹内向温柔。
      沈韵的乳名叫沈虫虫。
      沈醉的乳名叫沈毛毛。
      姐妹俩的乳名合起来,就是毛毛虫。
      “你干嘛要夺走我的手机,不许我接电话?”
      沈韵皱眉问。
      啪的一声。
      沈醉把她的手机,丢到了案几上,淡淡地说:“我说过,我们谈正事时,你不但不可以接电话,也不可以开机。可你趁我去洗手间时,却私自开机接电话。”
      “沈毛毛。”
      沈韵抿了下嘴角,轻声问:“你能告诉我,你是我的什么人?你又有什么权力,来要求我在和你谈话时,必须得关机吗?”
      “我是你的姐姐。”
      沈醉眼里浮上一抹厌恶。
      却耐着性子说:“其实你该知道,我打小就讨厌,和一个懦弱的瓷娃娃当姐妹!要不是咱们是姐妹,我必须得为你的终生幸福操心。就算你跪在地上求我,我也不会拿出宝贵的休息时间,来劝你珍惜,最该珍惜的人!要求你关机,就是要让你端正态度。”
      沈韵张嘴——
      啪!
      沈醉忽然抬手,重重拍在了案几上:“沈虫虫,你敢顶嘴?”
      沈韵低下了头。
      藏在腿边的左拳,悄悄的攥紧。
      从记事起,她就怕这个姐姐。
      即便沈毛毛没什么功夫,而她沈虫虫,当前基本拥有了可和战神李无疆一战的恐怖身手!
      但当沈毛毛发火时,沈韵还是会吓得心神颤栗,大气都不敢喘一口。
      反倒是从小,也看不起她,对她从没有过好颜色的杜君临,沈韵一点都不怕。
      “沈虫虫。我再说最后一遍。”
      沈醉缓缓的说:“高凌王既然来到了天东,而且当前也在青云。那么,就足够证明他在这七年内,始终没有忘记你。你必须得迷途知返,再次答应他的求婚。”
      “不可能。”
      沈韵马上回答:“我承认高凌王,是亿万才俊中的佼佼者,配我绰绰有余。但我对他,没有丝毫的感情。”
      苦口婆心劝了她大半夜的沈醉,终于失去了所有的耐心。
      她缓缓站起来,隔着案几,俯身看着沈韵:“沈虫虫,你抬起头来看着我。”
      沈韵咬着嘴唇,慢慢的抬起了头。
      脸色发白,眸光里带着明显的惊悸之色。
      “你,敢再说一遍,不可能吗?”
      沈醉慢慢的举起了右手,几乎是一字一顿的问。
      沈韵敢吗?
      不敢。
      可不敢,也得敢!
      她声音发颤:“不,可能。”
      pia——
      清脆的耳光声,立即在客房内回荡了起来。
      沈韵被她抽的,脑袋猛地转向。
      嘴角有血丝淌下,半边脸迅速青紫。
      委屈,恐惧的泪水,立即扑簌簌的落下。
      从小到大,沈醉不知抽了她多少次耳光。
      每次她都是这样子!!
      而沈醉每次抽过她后,就会后悔,

第309章 沈虫虫,我必须让你嫁给高凌王[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