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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葡萄山粉色兔子的年轻不同,黎明剑人至中年,有四十多岁了,但身材仍保持的很好,没有大腹便便,整个人看起来像是一把剑,身姿挺直,如军中将士。
      在聊天中,白歌得知,黎明剑所专注的题材,也正是军旅——他曾参过军,对军旅生涯有很深的念想,这也是促使他创作军旅文的源动力。
      聊着天,同在群里的,在聚餐名额里的魔芋和狂风也一一赶到。
      因为笔名,白歌一开始还以为魔芋是男生,但等她到了现场,才惊人的发现魔芋其实是个御姐。
      那长腿,那厌世却好看的脸。那妖娆的身材…
      饶是喜欢开玩笑的葡萄山,在她面前都显的很乖。
      再有就是狂风了,他和葡萄山一样,也是终点的作者,和在场其他男作者比,狂风的身材就有些发福了,一米七左右的身高,体重却目测有一百七一百八。
      不过他总是笑眯眯的,看起来很好相处。
      实际上也是很好相处。
      人到齐了,白歌吩咐上菜。
      一边举酒互敬,一边谈论网文大事,一边商业互吹,一边叙说作品往事。
      顺带一提,粉色兔子对酒精过敏,其他人都在互相敬酒时,只有她捧着杯可乐抿一口,再抿一口。
      “祝各位本本爆火!我葡萄山提一杯!”
      有点喝高了,葡萄山情绪高涨,站起身举酒入喉,豪气万丈。
      “好!”
      黎明剑也是性情中人,“我敬葡萄兄一杯!”
      “还有我狂风!”狂风也喝的有些晕晕乎乎。
      白歌微笑举杯。
      魔芋坐在位置上看着他们,面无表情的时候看起来很是冷艳。
      粉色兔子则小心翼翼的双手捧着可乐,生怕被他们注意到——她已经喝了三瓶可乐了,实在是喝不下了。
      有酒有菜有朋友,午餐一直进行到下午两点才堪堪结束。
      但聚餐的活动远不止如此。
      他们还去品了茶,玩了些游乐设施,到了晚上,黎明剑又安排了一顿大餐,这才宣告聚餐结束。
      夜色慢慢的深了,离开进行晚餐的酒店,白歌和众人挥手告别。
      “嘿。”
      白歌刚转身,忽的,一只手拍在他的肩膀。
      他顺势回头看,发现粉色兔子不知道什么时候绕到了他的后背,好看的俏脸上带着欣喜的笑。
      “我们的家在同一个方向嘛?”粉色兔子大大的眸子里写满了期待。
      那是一种令人不忍拒绝的期待。
      如此好看的脸上,出现任何失落仿佛都会令人不耻。
      白歌先是一怔,然后道,“我住秋山路那边,你也是吗?”
      “巧诶。”
      粉色兔子先是睁大眼眸,再而抿唇一笑,越过白歌,往前走踢踏脚步走了两步,“骗你的啦,不过我也住西华区,要一起走么
      说着,粉色兔子转过身,双手在后背交错相握,明亮的眸子明明没有任何动作,却仿佛带着笑。
      对视着,一方期待动人,一方目无波动。

0087 粉色兔子[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