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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祸及子孙的大罪[1/2页]

大唐:贞观元年请父皇退位 垂钓寒江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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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拐卖人口的人罪在不赦!
      斩首都算是便宜了他们!
      “敢问陛下,何为骨醉之刑?此刑法,臣等闻所未闻。”房玄龄秉承着不懂就问的原则询问李晋。
      李晋也看向房玄龄,“骨醉之刑就是将人的手脚砍掉,把舌头割掉,把眼睛挖掉,然后放入装了酒的大酒缸里泡着。”
      李晋说这话的时候,身上不由得散开一抹杀气。
      这个解释一出,所有文官都被吓到了,有些胆小的,甚至听到这个解释都抖得腿都有点站立不住,就好似这个骨醉之刑会用在自己身上一样。
      新帝残暴嗜杀,果真不假啊!
      先是坑杀突厥二十万大军,愣是一个俘虏都没有留下,现在又研究出如此狠毒的刑罚,这真的是一个孩子该有的想法吗?
      “陛下,此罚过于狠辣,有违人道,还请陛下三思!臣认为拐卖人口者立斩不赦已经可以威慑天下人了,无需修改此条。”某御史大夫站出来道。
      李晋只是轻哼一声,“拐卖人口不知使得多少家庭破碎,斩立决太便宜他们了,况且你若不犯法,你管律法严不严呢?朕还要再加一条,此法要当众行刑!房爱卿,你也一并记下。”
      李晋说到最后,目光又看向了房玄龄。
      “是,陛下,臣知道了。”
      房玄龄倒吸一口凉气之后恭敬的道。
      帝王登基,都该是大赦天下,向天下百姓表示自己的仁慈,就怕被冠上暴君之名。
      可李晋不仅没有大赦天下,反而还指制定如此严苛的刑罚,难道就真要学秦始皇那样来完成自己千古一帝的标准吗?
      虽然只要自己不犯法,管律法严苛与否没必要,但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害怕啊。
      “这第三条嘛,就是走私武器罪,犯此罪者,按叛国罪论!主犯五马分尸,诛三族,流放六族,贬为奴籍,遇赦不赦,从此生子代代为奴,生女代代为娼,并且家产充公,从犯一律腰斩,子孙三代不得为官!”
      李晋大手一挥,霸道的开口道。
      这话一出,最为震惊的还是武官集团。
      因为这一条,文官基本不可能犯,文官也基本上接触不到武器的实权。
      这个罪名很严重!
      惩罚也是最狠的。
      哪怕诛三族,流放六族,贬为奴籍,遇赦不赦,这都可以接受,大不了就是这一代都做奴隶呗。
      但后面一句是什么鬼?
      生子代代为奴,生女代代为娼!
      这是祸及子孙万代啊!
      生了男婴,那就是出生就是奴籍,未来传宗接代的男婴都是奴籍!
      生了女婴,那不仅出生是奴籍,到了十二岁就要被送入青楼,从此一双藕臂千人枕,一点朱唇万人尝!
      若有后裔,还是奴籍!
      大唐女子十二岁就可以嫁人,若是过了十五岁及笄还没嫁人,那就是大龄剩女了。
      “陛下,生子代代为奴,生女代代为娼,这一点是否过于苛刻?毕竟不该祸及后世子孙啊,请陛下三思!”卫国公李靖代表武官集团出来说话了。
      李晋的目光也看向了武官集团那边,发现不少将领都低着头。
      又把目光看向李靖,“卫国公,你在担心你自己会叛国?

第30章 祸及子孙的大罪[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