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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要督促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接受培训,全面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
      (2)辅导机构要督促股份有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治理基础。
      (3)辅导机构要对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改制重组、股权设置和转让、增资扩股、资产评估、资本验证等方面的合法性、有效性问题进行核查,明确股份有限公司的产权关系,确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符合规定。
      (4)督促股份公司独立运营,确保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相互独立,有明确的主营业务,形成核心竞争力。
      (5)辅导机构要督促股份公司明确与控股股东以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关系。
      (6)辅导机构要督促股份公司建立并完善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形成有效的财务制度、投资制度、内部约束与激励制度。
      (7)辅导机构要督促股份公司建立健全公司财务会计管理体系,杜绝会计造假等行为的发生。
      (8)辅导机构要督促股份公司明确业务发展目标,形成明确的未来发展计划,围绕募股资金的投向及使用制定明确的规划。
      (9)辅导结束时,辅导机构要对股份公司是否达到发行上市条件进行综合评估,并辅助公司做好IPO准备工作。

4.3.2 IPO上市辅导[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