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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用的东西,死到临头,不要弄脏了三爷的衣服。”谨一收回脚,狠狠唾弃了一句。
      三爷有素来爱干净,这是季公馆上下都直道的事情。这男人死到临头,还想膈应一把三爷,真够恶心。
      男人被踹翻在地,头磕了一道口子也不在意,又爬起来磕头求饶。
      季宴礼站着没动,他的视线在扫向正前方的石廊处时顿了一下,微眯了眯眼。
      “三爷?”
      觉察到季宴礼的视线有停顿,谨一小心翼翼的顺着他的目光看了一眼。只依稀看到一个瘦弱人影。
      “枪给我。”
      季宴礼收回目光,冰冷的吐出了几个字。
      跪地的男人瞳孔骤然一缩,整个人僵在原地。
      谨一回神,熟练的从腰间的枪套里拿出枪,双手奉上,递给季宴礼。
      男人吓傻了,他睁大眼睛,看着男人神情平静的接过枪,上膛。
      活阎王!
      男人这时候不知怎的,陡然想起外界对他的评价来。这个时候,他似是吓傻了,愣愣的忘了反应。
      他的身下,已是一滩黄色污渍。
      “砰!”
      一声枪响,惊的鸟雀四散。男人睁大眼睛,死不瞑目。
      地上一滩刺目的红,夹杂着一股难闻的气味。
      沈倾惊的倒退两步。
      前世的她,也不过是个刚从国防大学毕业被破格选拔进特种部队的技术型人才。
      如此惊骇的场面,她还是迄今为止头一次见。
      这场面不光吓到了沈倾,也吓到了大黄。枪声一响,大黄嗷呜了一嗓子直接飞窜了出去。
      可怜沈倾才刚稳住心神,就被一道狗影飞扑进怀里。她下意识的接住,触到了大黄一身的毛发。13.不喜欢怂包[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