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阵熟悉的斗转星移的感觉,这一次,李津终于能够描绘这种感觉了。
“坐20个小时的客车,还是老路。然后将这一路上的所有痛苦,包括下车后的晕车压缩到几秒钟。真酸爽啊。”
“但效率是真的高。”
彭伟婧搭话道。
见她终于出现在身边,李津啪一声就扑了上去。
“婧婧!”
彭伟婧也相当配合的将她拥入怀中。
嗯,橘势大好,非常nice。
当然,现在也不是有时间温存的时候。
“婧婧,你问了什么?”
彭伟婧大致说了一下自己的询问结果。
而事实上,人类之所以称之为人类,本质上就是因为他们所关注的点其实也差不多。
李津随着她的话说道:
“那想必我应该只是比你多问了一句一共有多少人了吧?官方数据是近百万人。”
“?龙国玩家一共也就四千来个,你告诉我说娱城百万级别的人口?”
李津怂了怂肩,说道:
“那我就不知道了。”
一番信息交流过后,两人只能说,
关知你到底是浪费了我们多少时间?信息不准确就不要说啊喂!
把那点时间拿来问娱城不好吗?
接着,两人深吸一口气,看着面前不知道什么时候突兀的出现在眼前的门,对视一眼,点了点头,牵着手,推开了门。
“说起来,这门是不是柯南的那扇啊?”
“噗嗤!”
“这尼玛什么地方?这是犯法的!根据龙国现行律法《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民法典》第四编第二章第1003条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犯公民身体权。”
背得很流利,看起来是个律师。
“行了行了,龙国律法在这里没用了!”
还没来得及看清楚具体情景,另一个浑厚的声音就紧跟着背诵法条的声音,响了起来。
此时的两人终于来得及打量在场的人。
背诵法条的年轻男人穿着西装,但头发却很乱。仔细打量,就可以发现西服本身也是略显皱巴巴的。
似乎是落魄的律师,又似乎是刚刚睡醒就进入的误入者,甚至来不及把西装熨一遍。
而紧随着说话的则是个大叔,并没有什么特别的特征,但却是异常冷静。似乎已经不是第一次参与,又好似是玩家。
然后就是其他人,刚刚说目前只有狼人杀……也就是说,是6,9,12人局之一咯?
说来也巧,李津和彭伟婧刚刚好也只会玩这种游戏,无需电子设备,一个寝室或是两三个寝室都可以一起玩。
在场的包括李津两人以外,还有十人。也就是说,不出意外的话,这应该是个十二人局
第4章 第一场游戏[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