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来二去,最终他们把锅全甩给了作为潜在受害者的爱琳,恰好又在爱琳被定罪,关押在监狱的一个月后,彭赞斯的失踪事件意外的被记者发掘,作为始作俑者的阿丰被推到了风口浪尖,在民众的游行下,政府决定恢复死刑,于是年仅十四岁的爱琳,不出意外的话,明天就要被“名正言顺”的处决掉了。
也许是上帝也心疼这个因为卷入政治斗争而家破人亡的女孩,偏偏就在今天出了意外。也许是因为司机把心思全都放在了路上,没和雷文聊上一句闲话,雷文略感无聊的打了个哈欠,开始了闭目养神。
一路上,车里只有不甚清晰的广播声,如安眠曲般低低吟唱。在司机的全力以赴下,终于在一个半小时内,橙黄色的小出租停在了伍利奇路七十二号的门前。
走下出租车,雷文看了看面前的建筑——
很普通的复试小别墅,正适合一家四口居住。此刻门前还拉着黄色的督戒线,提醒着路人这里曾经发生的惨案。
雷文拎着自己的吉他包,越过督戒线走到了别墅的门前。大门并没有锁死,雷文轻轻推开房门,打开了屋里的电灯。
顿时,柔和的暖黄色灯光照亮了房间,干涸的暗红色血迹粘的到处都是,纵使是雷文,看到这幅景象也不免皱起了眉头。
居然把血溅的到处都是,这哪里像是杀手干出来的事,分明更像杀人狂的行径……上司请来的这个杀手,未免也太业余了点。
略过一楼的案发现场,雷文直接走上扶梯来到了二楼。
在这里,稍微介绍一下这栋别墅的布局:一楼是餐厅客厅和洗手间,二楼是三间卧室和一间洗手间。再往上是顶层阁楼,没有地下室。
因为经历了那样的惨案,为了方便督察搜查,二楼的卧室门全都大开着,雷文稍一辨认就看出了哪个是爱琳的房间。相比她弟弟的卧室,爱琳的卧室真的是有够简陋的,唯一的玩具就是放在床上的那个,脏兮兮的玩具熊。
检查了一下书架和桌子,雷文从一个抽屉里找到了本上锁的日记。
“日记吗……偷看小女生的日记会不会不太好。”
嘴上虽然这么说着,但他的手却毫不犹豫的拽掉了日记本上那把指甲盖大小的合金锁,打开了日记本看了起来。
日记里记录着些琐碎的日常,从其中的只言片语里,可以看出爱琳的父母更偏爱弟弟些,比起在家,爱琳反而更喜欢学校里热热闹闹的生活。
日记写的断断续续,有几篇的日期连在一起,有几篇中间则隔着十天半个月,雷文一目十行,从这些琐碎的记录里挑选有用的信息。
“摩天轮。”
终于,在翻到了最后几页的时候,雷文终于找到了一个特殊的关键词:
“4月13日,天气晴。
今天是周末,好想回学校和朋友们呆在一起。昨天是最开心的一天,学校的老师组织大家出去露营,我们坐上巴士从学校出发,穿过了泰晤士河的威斯敏斯特大桥。
经过大桥的时候,我看到远处有好
第133章 伦敦眼[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