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时分,程毅回到与寇文杰约定的碰头地点。
这里并不是在营的商店,而是一间闲置的门市房。以前或许是酒吧或者酒水商店,屋里有个架子上摆放了许多布满灰尘的空酒瓶。
他到的时候,露丝已经等在那儿了。
“怎么样?有收获吗?”程毅问。
“哼哼,”露丝自信满满地笑道:“你要对你的女人有信心啊,大收获。”
程毅来到露丝身边,没好气地说:“什么叫我的女人,哪有女孩子这样称呼自己的?”
“是你说的呀。”
露丝学着昨晚程毅和寇文杰对话时的表情语气,模仿着说:“可能是你的人水平不行,我的露丝说不定就能问出东西来呢。”
说完她立刻变回原本眉飞色舞的神情,接着说道:“看看,我可记得呢,我的露丝,当时你就是这么说的。我决定,这辈子就专做你的露丝了。”
“额,这是误会。你把我理解成老板,你是员工,话也可以这样说。另外,请联系上下文的语境,不要断章取义。”
“我不管我不管,误会的人是你。程哥你误会了自己说这话时的心境。我理解的才是对的。”
“好吧好吧,你开心就好。”程毅懒得反驳了。况且从某种意义来说,露丝的解释也没错就是了。
等了不一会儿,兜帽长袍打扮的寇兰兰出现在门外。与她同行的还有一个高个子的女人。
露丝先注意到她们,提醒了一下程毅。那两人在门外张望了一会儿,方才进来。
屋里没有椅子,四个人面对面站在柜台两侧。
寇兰兰摘下兜帽,她今天化了很精致的妆,不知道是有其他安排还是出于什么考虑。
露丝对寇兰兰敌意依旧,一见面就没好气地说:“怎么不是那个酷大叔了?”露丝的发音有点问题,酷和寇分不太清。
寇兰兰没理她,转而向程毅介绍与她同来的女人。
“这是诗云姐,上次你们通过电话的,还记得吗?”
程毅点点头,上次她说是寇文杰的秘书。或许是最近被apo的人搞的神经过敏,程毅下意识就往她手腕上看。
诗云戴着丝质手套,不过很薄,一眼就能看到手腕上没有纹身。她将手上的文件夹放在柜台上,语气平淡地说:“请问,你在看什么?”她那张化着淡妆的脸上神情冷漠,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
“没什么,很高兴认识你。”其实有没有纹身根本说明不了什么,就算她们再喜欢那个标志,打入议员身边的人也没理由将它留着身上。至少不会留在显眼的位置。
诗云轻轻点头作为回应,然后说:“我奉命在做文书工作,你们聊,不用在意我。”
诗云整个人都给程毅一种风轻云淡的感觉,规规矩矩的样子,就好像在宣告自己是优秀、听话、绝对不会多嘴多事的打工人一样。
寇兰兰接过话头,说:“我父亲说让我们来听听你们的发现,他在会场那边走不开。实话讲,我都不知道你们在调查什么。”
“露丝,说说吧。”程毅道。
露丝轻声叹气,抱怨道:“还以为能让那个酷大叔见识见识程哥的眼光呢。”
随后,她开始讲述上午的收获。
作为一次调查汇报,露丝展现出了让人意外的条理性。
收获有三。<
第67章 露丝的本事[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