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细粮去换粗粮糊口。
可现在不同了!每个人都有地啦!自己的地精心耕种交了税还有一些余粮!
就算种子买不起也可以在衙门赊,第二年多交些税而已。
一时间推行新政的地方,纷纷涌出不少“黑户”。
可随之第二条,第三条政令,让这些百姓蒙了。
女娃娃16岁才能出嫁?那岂不是要吃好几年的白饭?
孩子想要分地,就要拿户籍文书和父母的婚书来登记落实户籍。
偷偷结婚搭伙生子一家子逃税行不通了!
家里重男轻女,有女儿要议亲的,想要用女儿给儿子换聘礼的,想要让女儿快嫁出去腾地方的。
一个个都不高兴了,多养一年,吃的饭官府给出啊?凭什么不让他们早早嫁女儿!
官府说了:给出!女儿家也有地了!
女孩也有地?好事啊!他们的姑娘也有地了,也给家里创造收益了!
养到16也不是不行,到时候嫁出去,地留着给自家兄弟。
可官府强调:地随人走,人死地收。
算是彻底浇灭了这些百姓,想要趴在女儿家身上吸血的想法。
这说明什么?女孩们再也不会被骂吃白饭的,人家生出来,就是带着口粮的。
有些人家又开始动了歪心思,将女儿留在家里一辈子。
家里多个使唤的人,还能给家里多一些地。
官府又站出来了:你想将女儿留在家中当苦力一辈子?
年满23还未议亲者,就会有人来罚款。
不想交罚款?
除非你将女儿登记立女户,嫁娶与父母各不相干。
到了25岁时,女儿家便出户,分家,同兄弟们一样,顶立门户。
这些政令一出,很多百姓都没懂朝廷的意思。
女儿家还金贵起来了?
但追根究底,是他们百姓占了便宜。
于是一个个的,本想着将家里十二三岁就议亲换聘礼的人家,也愿意多留一留女儿了。
而很多家中重男轻女十分严重的女孩,听到这些政令都不禁泪流满面。
她们也有地了,她们不是身无分文,娘家夫家都靠不上了。
就算家中将聘礼都留下,但她们还有地。
而家中不苛待女儿家的百姓,更加开心了,女儿又多了田产。
许多被骂绝户的人家,也泪流满面,决定回家就和孩子们商量商量,若是找不到上门女婿,便去慈幼院领养一个弃婴回来。
朝廷放宽了女户条件,他们的女儿也可以顶立门户了!
至于地不够分?那就牢里的犯人去开垦荒地。
将这些人流放到东北各处去开垦荒地。
一时间改革的风,从京城开始吹散到各地。
有人不理解为什么女儿家也有田地分,甚至还要带走?
但仔细想一想,谁能够保证自己一个女孩儿都不生呢?
之后的一些年后,女婴存活率直线上升。
许多举措不是立竿见影就能见到效果,而这些女儿家,面对娘家的剥削,也能挺直腰板。
因为她们不算是吃着娘家的粮长大的,她们是生来便自带粮食。
再也不会因为娘家的剥削而在夫家抬不起头。
同理,夫家再也不会因为娶进门个媳妇多加指责。
因为人家自带口粮,就算离了你们家,也能自立女户。
女子的地位在潜移默化中慢慢提升。
第355章 女子地位[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