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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非正文(请假一天,休息一下)[2/2页]

众生共祭 放过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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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女孩13岁称豆蔻年华。
      女孩15岁称及笄之年。
      16岁称碧玉年华;20岁称桃李年华。
      24岁称花信年华;女子出嫁称梅之年,标梅之年。
      男子20岁称弱冠。
      30岁称而立之年。
      40岁称不惑之年。
      50岁称知命之年。
      60岁称花甲或耳顺之年。
      70岁称古稀之年。
      80岁称杖朝之年。
      80至90岁称合鲐背之年,耄耄之年。
      100岁乐期颐。
      另外,还有称童年为总角或垂髫。
      称青少年为束发。
      女子待嫁称待年或待字。
      称老年为皓首或白首。
      称长寿老人为黄发等等。
      古代年龄称谓小集序:
      襁褓:不满周岁。
      孩提:两至三岁。
      始龀、髫年:女孩七岁。
      始龀、龆年:男孩八岁。说明:根据生理状况,男孩八岁、女孩七岁换牙,脱去乳齿,长出恒牙,这时叫“龀”,“龆年”或“髫年”。
      总角:幼年泛称。
      垂髻之年:指儿童。(古代小孩头发下垂,引申以指未成年的人。)
      黄口:十岁以下。
      幼学:十岁。(《礼记?曲礼上》:“人生十年曰幼,学。”因为古代文字无标点,人们就截取“幼学”二字作为十岁代称。)
      金钗之年:女孩十二岁。
      豆蔻年华:女子十三岁。
      志学:十五岁。(《论语》: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
      及笄:女子十五岁。(《礼记?内则》:“女子十有五年而笄。”)
      碧玉年华、破瓜之年:女子十六岁。(旧时文人拆“瓜”字为二八纪年,谓十六岁,多用于女子。)
      弱冠:二十岁。(《礼记?曲礼上》:“二十曰弱冠。”)
      桃李年华:女子二十岁。
      花信年华:女子二十四岁。
      而立:三十岁。
      不惑:四十岁。
      天命:五十岁。(《论语》: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知非之年:五十岁。(《淮南子?原道训》:“伯玉年五十,而有四十九年非。”说春秋卫国有个伯玉,不断反省自己,到五十岁时知道了以前四十九年中的错误,后世因而用“知非”代称五十岁。)
      耳顺、花甲之年:六十岁。(我国自古以来用天干地支互相错综相合纪年,可组成六十对干支,因而称作“六十干支”或“六十花甲子”,所以六十岁又称作“花甲之年”。)
      古稀:七十岁。(杜甫《曲江二首》:“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耄耋:八十、九十岁。(《礼记?曲礼》:“八十九十曰耄。”人们根据这解释,把耄耋两字连用代称八、九十岁。)
      期颐:百岁之人。(《礼记?曲礼》:“百年曰期颐。”意思是人生以百年为期,所以称百岁为“期颐之年。”元人陈浩解释说:“人寿以百年为期,故曰期;饮食起居动人无不待于养,故曰颐。”)
      男女统称:男称须眉、女称巾帼。
      夫妻五方去世称:丧偶。
      老师称:恩师、夫子。
      学生称:门生、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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